蜀山区小庙镇312国道拆迁复建点(教育新村二期)智能化及三网工程
蜀山区小庙镇312国道拆迁复建点(教育新村二期)智能化及三网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蜀山区小庙镇312国道拆迁复建点(教育新村二期)智能化及三网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3BFSAZ*****
原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小庙镇312国道拆迁复建点(教育新村二期)智能化及三网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3BFSAZ*****
投标人疑问回复第一部分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 | 招标文件原文 | 询问或澄清问题 | 回复 |
(1) | 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拟委任人员资格 | 拟派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智能楼宇管理员证书的,得2分 | 智能楼宇管理员与智能楼宇管理师均为国家认可职业资格证书,且职能一样,项目仅要求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智能楼宇管理员证书有明显的指向性,建议修改为:项目经理具有智能楼宇管理员(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 将招标文件P49页“3.拟派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智能楼宇管理员证书的,得2分;”调整为“3.拟派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智能楼宇管理员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 ” |
(2) | 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技术性能指标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所投产品性能技术指标证明材料表”中各项设备条款进行逐项响应,以20分为基础分,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或优于,得20分,每有一个序号项的技术条款不满足的或不响应的,扣2分,扣完为止。 | 参数中标注“★”条款设备,具有明显品牌指向性,且相应品牌设备已被针对性保护不开放提供相关资料,虽招标文件中给出三家参考品牌,但经询品牌厂家回复产品已经报备无法提供资料或产品满足无检测报告。此条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20条的规定。建议修改为:标注“★”条款设备检测报告可以中标后提供。 | 招标文件技术性能指标参数中未见注“★”条款。 |
(3) | 技术性能指标 | 招标文件93页,高清球型摄像机内容:可对镜头前盖玻璃进行加热,去除玻璃上的冰状和水状附着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NAS 或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 扫描件证明该参数) | 1.经过我司调研以上技术参数及资质为海康威视独有,是根据浙海康威视企业标准制定的技术参数,并非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以海康威视的企业标准制定的技术参数来评判其他同行业产品厂家的产品,存在严重的指向性和排他性。浙江宇视、天地伟业、浙江大华等等品牌均不能满足,为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建议调整该参数使各个主流厂家的产品均得到公平公正的机会参与本项目。2、招标文件要求的检测报告内容并非国家强制要求的检测内容,以海康威视企业标准送检的非强制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来衡量其他企业的产品,存在严重的指向性和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 针对招标文件93页,高清球型摄像机该项中要求的指标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NAS 或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该参数)”调整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
(4) | 技术性能指标 | 招标文件93页,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内容:1.要求支持 AD 域;(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NAS 或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该参数) | 我公司查阅相关信息发现以上参数为杭州海康威视独有参数,仅有杭州海康威视厂家的产品满足,并可以提供检测报告。主流厂家如大华、天地伟业、宇视等均不满足,该带★参数明显存在倾向性,作为独立的产品生产厂家,每个生产厂家都有自己独立的产品线和企业标准,不可能其他生产厂家遵照特定生产厂家的企业标准来拟定产品的送检内容。招标文件参数设置具有唯一指向性,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事实。 | 针对招标文件93页,综合安防管理平台该项中要求的指标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NAS 或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该参数)”调整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
(5) | 技术性能指标 | 招标文件93页,存储服务器内容:支持查看硬盘体检报告、硬盘深度体检和磁盘档案;支持下载单个硬盘或 批量硬盘的报告,支持按时间显示硬盘的坏扇区、温度、振动变化趋势的曲 线图。(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NAS 或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该参数) | 上述参数及资料要求经我司调研仅海康威视厂家可以完全满足全部参数及资料要求,极具倾向性及排他性。 | 针对招标文件93页,存储服务器该项中要求的指标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NAS 或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该参数)”调整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
(6) | 技术性能指标 | 技术性能指标 | 综上,我单位经寻相关厂家,★参数明显存在倾向性,招标文件里虽给出三家参考品牌,但事实明显倾向于唯一厂家:杭州海康威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 招标文件技术性能指标参数中未见注“★”条款。 |
投标人疑问回复第二部分
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的“所投产品性能技术指标证明材料表”参数设置有且只有一家品牌可以提供全部技术评审材料,例如监控系统设备参数是海康独有,具有严重的唯一性,且均被某集成商报备,不能提供资料支持我公司投标,该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删除此表证明材料要求。
答:针对招标文件93页,高清球型摄像机、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存储服务器三项中要求的指标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 CNAS 或 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证明该参数)”调整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3.我公司发现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的“所投产品性能技术指标证明材料表”里面的技术参数设置并不是技术规范书所规定的技术标准,请问该证明材料表的设置依据是什么?技术规范书作为本项目建设的技术标准依据,在招标前经专家开会评审认定符合本项目建设要求的技术文本,招标文件技术评审要求应取自技术规范书,建议删除或修改证明材料要求。
答:“所投产品性能技术指标证明材料表”里面的技术参数与技术规范书不冲突,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如供货要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参数等,上述品牌(或型号)、参数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 参考)的品牌(或型号)、参数的其他产品。上述要求都是常规性要求,并无特殊性,国内主流厂商均可以满足要求,请与主流厂商保持沟通。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樊洼路与怀宁路交叉口民生大厦
联系人:赵啸铖
电 话:055*****371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2023年04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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