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济宁电厂1、2号机组脱硫除尘一体化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5-08-6043
华能济宁电厂1、2号机组脱硫除尘一体化改造项目由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济宁电厂1、2号机组脱硫除尘一体化改造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设备现状:华能济宁电厂1、2号机组(2*350MW)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一炉一塔。原设计脱硫入口SO2浓度为4258mg/m3(标态,干基,6%O2),BMCR工况100%烟气量时,设计脱硫效率为97.0%;每台机组配备两台袋式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99.92%。目前SO2排放浓度、烟尘排放浓度无法满足超净排放标准。
主要改造方案:除尘系统。全部更换原除尘器滤袋材质,更换部分袋笼,对袋式除尘器设备本体进行检修,优化袋式除尘器内部流场分布,增加调整设备内部导流均流方案,调整各仓室烟气流量分配均匀。改造后烟尘排放浓度小于20mg/m3。脱硫系统:采用单塔脱硫协同除尘。设计煤质收到基硫份按1.44%,对应吸收塔入口SO2浓度3500 mg/m3(标态,干基,6%O2),出口SO2浓度不超过35mg/m3(标态、干基、6%O2),脱硫效率不小于99%。吸收塔入口粉尘浓度不大于25mg/m3(标态、干基、6%O2),出口SO2浓度不超过5mg/m3(标态、干基、6%O2),除雾器出口液滴含量不大于20mg/m3。脱硫系统(吸收塔入口烟道测点至烟囱入口烟道测点)总压损小于2500Pa。拆除检修烟囱。电气等方面。
1.2 本项目招标范围:
脱硫提效改造:
方案一(1)更换四层喷淋层及对应浆液循环泵,设三层聚气环,增加一层合金托盘;拆除原有除雾器,更换为三级高性能屋脊式除雾器,增设一级烟道除雾器;浆池抬升6m,除雾器区域抬升4m;净烟道由侧出式改为顶出式;吸收塔壁及烟道防腐,烟道预制;拆除原有罗茨式氧化风机,每塔新增两台高效离心式氧化风机;将矛枪式氧化风改为管网式。公用系统改造,电气、仪控改造、调试等。
(2)优化设置原烟道、净烟道等。
(3)拆除检修烟囱。
方案二(1)更换四层喷淋层及对应浆液循环泵;在吸收塔入口烟道上沿与第一层喷淋层之间安装旋汇耦合器;吸收塔出口烟道侧出改为顶出,拆除塔原有除雾器,改造除雾器支撑梁,安装管束式除尘器;吸收塔壁及烟道防腐,烟道预制;拆除原有罗茨式氧化风机,每塔新增两台高效离心式氧化风机;将矛枪式氧化风改为管网式。公用系统改造,电气、仪控改造、调试等。
(2)优化设置原烟道、净烟道等。
(3)拆除检修烟囱。
方案三 其他更优方案
除尘提效改造 :
(1)全部更换原除尘器滤袋材质。
(2)更换部分袋笼。
(3)对袋式除尘器设备本体进行检修。
(4)优化袋式除尘器内部流场分布,增加调整设备内部导流均流方案,调整各仓室烟气流量分配均匀。
本项目要求为EPC交钥匙工程,承包单位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建造采购、施工、调试等。
2.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2申请人资格条件
2.2.1申请人应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2.2.2申请人在近三年应具有10台以上300MW以上机组的脱硫EPC(EP)项目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2.2.3申请人近三年应具有300MW以上机组燃煤火电机组单塔超净排放投产业绩,SO2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该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第三方监测报告备查。
2.2.4申请人近三年应具有单塔协同除尘超净排放改造投产业绩,烟尘排放浓度小于5mg/Nm3,请注明机组是否配置低低温省煤器。该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第三方监测报告备查。
2.2.5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金应有5000万元及以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2.6申请人必须在投标前到现场勘查,熟知现场的实际情况。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媒介:本次公告在()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srm.chng.com.cn)、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chnzb.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2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3.3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5年8月21日8:30起至2015年8月25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有意向的申请人提交以上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进行核查,核查原件的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25日下午17:30,通过核验原件最终确定参与投标的申请人。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可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4.1购买招标文件时,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或公司网银支付,在使用个人网银或公司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的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3.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4.3支付成功后,申请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4.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3.4.5招标文件费:3063元。
4.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