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广告宣传品及物料招标公告
2015-2016年广告宣传品及物料招标公告
盘锦联通2015-2016年广告宣传品及物料采购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辽宁邮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凡符合下述资格要求的厂商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一、拟采购数量
本次采购为2015-2016年度广告宣传品及物料采购项目,预计投资为80万元(含税),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从所有投标人中选取综合排名第一名的厂商中选本项目。
二、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4、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潜在投标人需具备送货车辆,能随时对2县3区(盘山、大洼、兴隆台、双台子、开发区)送货;
6、潜在投标人需具备后期安装维护技术人员至少10名(不含外雇人员),能响应并承担临时性紧急安装任务。
7、潜在投标人应长期从事广告宣传等相关业务,熟悉流程,广告印刷品设计经验丰富,其中2人(美工)能服务盘锦联通公司,能提供1名美工随时响应,如果联通公司需要,美工能随时到联通公司现场办公。
8、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10、投标产品在国内/外曾经使用且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11、不同投标人,但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只允许一家参加本次投标;
1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投标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注: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盘锦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将以下材料扫描件(该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及手机号码、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或客户回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购买招标文件字样)。经审查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将相关费用以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形式电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并注明本项目名称和“招标文件费”字样(不收取现金)。
账户名称:辽宁邮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沈阳北市支行
账号:****************597
四、投标确认函
如同意参与此次招标,请于2015年9月8日12:00时之前将《投标确认函》及投标保证金(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逾期将视为放弃参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8时30分,提交到盘锦联通B座410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4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盘锦联通B座408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4号)公开唱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4号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邮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39号
邮编:110002
联系人: 方 毅(购买标书事宜)138*****196
孟凡博(商务技术咨询)186*****470
电子邮箱:zbdl8080@163.com(招标代理拼音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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