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遴选招标公告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遴选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重点专科管理,根据《无锡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对期满4年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进行评审,对建设满2年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进行评审。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

二、申请单位

相关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

三、工作任务

对30个期满4年需重新评审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9个期满2年需评审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和新申报的临床重点专科进行评审。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牵头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分析能力。

(二)申请牵头人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分析能力。

(三)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四)本项目为市卫生健康委业务推进使用,应恪守国家相关法规和相关工作规则,不得将本项成果和观点向第三方提供;未经我委许可,不得用于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方面应用。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0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项目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3年4月20日17:00以前将盖章的《项目承办申请书》(含项目预算明细表)电子扫描件提交至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电子邮箱:********@qq.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无锡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结果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项目不得超过14.09万元。

七、联系方式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人:李明钢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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