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芳草路站路灯迁改工程施工遴选邀请公告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芳草路站路灯迁改工程施工遴选邀请公告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芳草路站路灯迁改工程施工遴选邀请公告

KDZB-LDLX-********-08

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对其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芳草路站路灯迁改工程施工以合理定价抽取法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标单位的投参与遴选。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建设地点: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芳草路站。

1.2招标范围: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芳草路站路灯迁改工程施工。

1.3资金来源:由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措。

1.4服务期:90天。

1.5工程施工质量:合格。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

1.6本工程招标规模:39.******万元。该中标金额以依法确定的设计单位出具的预算书为基础,施工费以湖北省2018版通用定额为依据下浮1%。工程完工后,工程量据实结算;施工费用按照湖北省2018版通用定额,以中标确定的折扣率为依据下浮;主材不高于同期同类同区域路灯项目中标价,辅材依据武汉市路灯管理中心年度材料中标价,据实结算。

2、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循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3、资格特定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4)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齐全;5)投标人近年必须有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4、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填写附件1作为同意本次遴选的依据,到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报名)。

携带“资格特定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携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不符合要求的资料,本公司一概不接受报名。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5、报名期限:本公告的报名期限为2023-04-13~2023-04-17共3个工作日。

6、随机抽取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4月18日14:30时。投标人在规定的随机抽取截止时间前,委托人携带委托书以亲自到场的方式进行随机抽取,抽取地点: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逾期将被拒绝。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威

联系电话:027-********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

联系人:胡工

联系人电话:186*****577027-********

传真:027-********

武汉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

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4月12日


附件1: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武汉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

我公司被邀请后同意参加了贵单位拟建的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四期芳草路站路灯迁改工程施工的遴选活动,并同意以合理定价抽取法的方式确定中标企业。我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

  2. 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及合法有效的。

  3. 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4. 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投标。

  5. 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特此承诺!

    邀请单位: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迁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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