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楚雄州永仁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一体化设备采购

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楚雄州永仁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一体化设备采购

招 标 说 明

云南水投商贸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及公司文件要求,对所需的有关楚雄州永仁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净水设备进行招标采购,现将有公告如下:

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验收、结算等。

(一)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供货要求

备注

宜就镇二水厂

2

水厂工程

2.1

净化、加氯加药设备

确认供应商之后,提供水质检测报告,订购设备.

设备规格型号、技术及功能要求,祥见附件

100m3/h 一体化净水设备 (含设备配套管件、滤料、斜管、折板、内外防腐)

1.00

次氯酸钠消毒设备(处理规模2000m3/d)

1.00

全自动加药设备(处理规模2000m3/d)

1.00

管道泵(厂区自用水 Q=12.5m3/h,H=12.5m,N=1.1KW。)

1.00

絮凝剂 PAC 25kg/包

10.00

消毒药剂原料 消毒配套25kg/包

10.00

2.2

安防系统

灭火器

2.00

余氯监测系统

1.00

在线监控系统

1.00

2.3

水厂计量设施

DN150电磁流量计(1.0MPa)

2.00

DN150电动闸阀(1.0MPa、铸铁、硬密封)

2.00

DN150伸缩接头(1.0MPa、Q235)

2.00

火山口三家村水厂工程

1

净化、加氯加药设备

确认供应商之后,提供水质检测报告,订购设备

设备规格型号、技术及功能要求,祥见附件

10m3/h 一体化净水设备 (含设备配套管件、滤料、斜管、折板、内外防腐)

1.00

次氯酸钠消毒设备(处理规模150m3/d)

1.00

全自动加药设备(处理规模150m3/d)

1.00

管道泵(厂区自用水 Q=12.5m3/h,H=12.5m,N=1.1KW。)

1.00

絮凝剂 PAC 25kg/包

10.00

消毒药剂原料 消毒配套25kg/包

10.00

2

安防系统

灭火器

2.00

余氯监测系统

1.00

在线监控系统

1.00

3

水厂计量设施

DN50电磁流量计(1.0MPa)

2.00

DN50闸阀(1.0MPa、手电两用、铸铁、硬密封)

2.00

DN50伸缩接头(1.0MPa、Q235)

2.00

维的水厂

1

净化、加氯加药设备

确认供应商之后,提供水质检测报告,订购设备

设备规格型号、技术及功能要求,祥见附件

10m3/h 一体化净水设备(含设备配套管件、滤料、斜管、折板、内外防腐)

1.00

次氯酸钠消毒设备(处理规模200m3/d)

1.00

全自动加药设备(处理规模200m3/d)

1.00

管道泵(厂区自用水 Q=12.5m3/h,H=12.5m,N=1.1KW。)

1.00

絮凝剂 PAC 25kg/包

10.00

消毒药剂原料 消毒配套25kg/包

10.00

2

安防系统

灭火器

2.00

余氯监测系统

1.00

在线监控系统

1.00

3

水厂计量设施

DN50电磁流量计(1.0MPa)

2.00

DN50闸阀(1.0MPa、手电两用、铸铁、硬密封)

2.00

DN50伸缩接头(1.0MPa、Q235)

2.00

单价包含设备费、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吊装费、安装费、调试费、厂家应承担的实验检测费、操作培训费、专利费及相关资料费、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等)、利润、规费和税金、市场不可预见各类风险等一切费用。

(二)交货地点:楚雄州永仁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工程需方指定地点。详细通行情况,以投标人自行踏勘为准。

(三)验收标准及技术要求:

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标准要求和招标人要求。

(四)价格构成:

1、结算单价:单价包含设备费、安装费、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专利费、吊装费、调试费、厂家应承担的实验检测费、操作培训费及相关资料费、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等)、利润、规费和税金、市场不可预见各类风险等一切费用。

2、发票类型:供方按一票制向需方提供增值税专用 发票,税率13%,如在付款前,供方未向需方提供发票,需方可以停止支付设备款。

(五)价格结算方式及付款约定:

1、结算方式:

(1)招标人招标单价为落地价,均采用一票制结算。

(2)每月20日,由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对账,对账周期为上月21至本月20日。

(3)对账完毕后,中标人按双方确认的对账金额,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计量: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对账单为准。

3、供货计划:从收到供货通知书之日起3天内必须供至现场。

4、支付方式为:采用转账或银行承兑(需方贴息)。

5、付款周期:合同签订后,无预付、设备到场经初验合格并安装完毕后付至60% 、设备经试车,各项指标均满足要求,并开展完毕相关培训工作后付至97% ,余款3% 留作质保金,质保期5年(一体化净水设备要求主体使用年限不低于30年),质保期界满后30 天内无息付清。

二、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水处理设备生产企业,提供净水设备(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当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同类项目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中或业主评价意见需体现出净水设备)、业主评价意见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5年内在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4、投标人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三)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信誉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2)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5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4)业绩要求

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业主评价意见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6)证书要求

提供涉水许可证及其他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三、使用功能要求:

1、以实际现场技术交底会要求为准。

标签: 供水保障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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