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佳华工艺品有限公司8#行政及生活服务楼二至二十一层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公示
关于闽侯县佳华工艺品有限公司8#行政及生活服务楼二至二十一层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公示
闽侯县佳华工艺品有限公司8#楼建筑面积*****.32㎡,为地下1层、地面21层,于2022年3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原使用功能为1层:配套、门厅;2-13层:研发中心;14-21层:行政及生活服务。根据2023年2月9日高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审查会和2023年3月2日高新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精神,同意闽侯县佳华工艺品有限公司将8#行政及生活服务楼二至二十一层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共计564套。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福州高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福州高新区创新园二期17号楼;联系电话:0591-********)
福州高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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