艇湖城市公园南门停车场车辆管理系统及监控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艇湖城市公园南门停车场车辆管理系统及监控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艇湖城市公园南门停车场车辆管理系统及监控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嵊州市艇湖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艇湖城市公园南门停车场车辆管理系统及监控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Y-H********ZYN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型号规格

预算价(万元)

备注

1

艇湖城市公园南门停车场车辆管理系统及监控安装采购项目

1

详见采购需求

23.9


四、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采购货物及施工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4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09:30。

七、磋商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四楼开标室

八、磋商时间:2023年4月25日,09:30。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6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号;

4、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嵊州市艇湖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575-********

传真:0575-********

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575号华汇大厦南楼四楼

标签: 车辆管理系统 监控安装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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