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豫01破5号关于拟对河南金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变价的报告

(2021)豫01破5号关于拟对河南金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变价的报告

关于拟对河南金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实施变价的报告

各位债权人:

2021年1月22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01破申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杭州炳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对河南金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运房地产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河南金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担任河南金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2年8月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01破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宣告金运房地产破产。

2022年8月9日,管理人组织召开金运房地产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中对《河南金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价方案》(以下简称《变价方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经过统计,《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现管理人拟按照《变价方案》对金运房地产破产财产进行拍卖处置,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处置范围

金运房地产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布的破产财产为其开发建设的金运大厦剩余未售房产,面积约为*****.29㎡。其中,一至六层剩余可处置面积约为*****.13㎡,七至二十九层剩余可处置面积约为9532.32㎡,负一层至二层面积约为6916.84㎡(该部分不具备办证条件)。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后,部分购房人向管理人提出异议,认为不应纳入破产财产范围的分别涉及张红霞主张的17层F户(面积约62.37㎡)、17层G户(面积约58.22㎡);李飞主张的13层O户(面积约62.37㎡);杨喜凤主张的16层P户(面积约58.22㎡)。因上述房产应否纳入破产财产范围存在争议,本次拍卖暂不处置,待争议解决后另行报告。

二、具体处置方案

管理人拟按照《变价方案》对金运大厦负二至地上六层剩余未售房产整体拍卖,七层以上剩余未售房产分楼层拍卖。拍卖平台为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进行挂网拍卖,拍卖辅助机构为河南嘉运辅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以评估价格为准,如第一次拍卖流拍的,第二次拍卖的起拍价为第一次起拍价的80%。拍卖时竞拍人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为起拍价的10%,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为1万元或其整数倍。首次拍卖的公告期为三十日,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属于流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期为七日。第一次挂网的时间拟定于2023年4月中旬,竞拍时间定于2023年5月中旬。

本次处置拟挂网拍卖两次,如第二次拍卖流拍的,对于是否继续挂网拍卖或者变更变价方案,管理人将征求债权人意见或组织召开金运房地产第四次债权人会议,根据债权人意见再行处置。

债权人如果认为管理人实施的财产处置行为不符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变价方案》的,请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

特此报告。

河南金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标签: 破产财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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