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大庙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凤阳县大庙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凤阳县大庙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保护生态建设,为保护林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我镇防灭火工作主动性,为全面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经研究同意,现将《凤阳县大庙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凤阳县大庙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20日全市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有效应对当前森林火险严峻形势,加强我镇防灭火工作主动性,全面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依据凤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凤阳县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凤森防指〔2023〕2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有林村、居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县森防指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认真吸取六安市舒城县3.6火灾事故和白云山国有林场3.15火灾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大森林火灾防控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
二、组织分工
为使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我镇成立镇森林防灭火专项行动督察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树钧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副书记金志担任。组员由禁烧办成员组成。专项行动整治督查组对有林村开展野外火源和违规用火行为进行不间断巡查。
组 长:王树钧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金 志 镇党委副书记长
组 员:刘华青 镇应急办工作人员
丁泽宇 镇应急办工作人员
许 杰 资规所所长
张发春 资规所工作人员
刘志翔 资规所工作人员
田义超 邬岗村书记
谈春喜 杨岗村书记
周宝龙 林山村书记
吴庭珍 周圩村书记
赵 旺 周圩社区书记
三、行动内容
(一)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由各村(居)书记负责本村的具体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并向镇森林防灭火专项行动督察组报告排查情况。
2.由镇森林防灭火专项行动督察组对有林村进山森林防火卡口设置、护林员在岗、宣传氛围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
3.对镇区域内的护林防火宣传教育设施进行检查及维护。
4.针对突发火灾制定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灭火突击队,以确保能有效控制突发火灾。
5.对防灭火器械、车辆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
6.对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治,并形成台帐式管理。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重点打击林区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去冬今春森林火灾事故,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森林防火期及高火险天气时在森林防火区
内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和林内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三)突出重点
一是重点人群。对辖区内森林防火重点人群进行再摸排,依托村(居)建立的台账做好监管,对已落实监管责任的重点人群要进一步落实好森林防火各项要求,确保监管到位。
二是重点设施。深入排查林区及周边供电设施、爆材库、天然气管道、宗教单位、军事基地、矿山企业等重要设施的火灾隐患,防止因设施故障或管理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
三是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林区内集中连片墓地、与森林紧密相连的集镇、林间村、户等重要部位的重大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
四是重点区域。深入排查雷达山等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五是重点工程。主要包括重点林区在建工程现场用火隐患,严防施工生产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
(四)强化部门协作
我镇与周边乡镇、林场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与重点村、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建立全覆盖防火责任网并开展应急演练,在信息互通、力量互补、资源共享、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合作,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五)落实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子屏、广播、宣传条幅等形式做好全覆盖宣传;及时张贴《禁火令》、悬挂森林防火宣传牌;在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村、居巡逻车进行播放防火宣传;组织志愿者发放宣传单,普及森林防火法制知识,推进依法治火,让法制深入民心。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森林防火条例》,努力构建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局面;“清明节”期间,积极倡导和推广祭献鲜花、种植长青树、网上祭奠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改变烧纸、焚香、燃烛、放炮等传统祭祀陋习,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避免因祭扫引发森林火灾。
(六)加强巡查值守
重点森林防火期内,我镇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在进入林区路口设置卡口,严格落实轮班值守制度。护林人员要加大巡逻密度,值班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带班领导要对各护林点防火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电话抽查,确保森林防火值班制度落到实处。
(七)应急队伍能力建设
有林村根据需要建立森林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设备。突出抓好防灭火战法训练演练,加强科学扑救、安全防护、紧急避险知识学习,不断增强扑火队员技战术水平。
四、力量使用原则
第一梯队:各村森林消防义务扑火队和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实行火灾发生地就近调动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火灾发生地村森林消防义务扑火队和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第二梯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毗邻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通过119报警平台和毗邻区联防联控协议,协调周边专业扑火队伍支撑扑救。
第三梯队:毗邻乡镇森林消防扑火队,由县森防指根据火情需要,就近组织。
五、时间要求
即日起至5月底。
六、责任追究
凡是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不作为、不及时查处违规用火,对违
规用火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处的,对工作疏漏、管治不
到位的,导致引发森林火灾的,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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