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老边生态环境分局第三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老边生态环境分局第三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营口市老边生态环境分局第三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83
采购需求:
一、商务要求:
1.1 履约期限:3年
1.2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付款方式:完成一年工作后对当年工作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金额的100%由财政拨款。
1.4 人员及设备要求:满足项目检测要求
1.5 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时,如有其未包括检测项目,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委托其他单位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费用按中标价执行。
1.6 如发生应急、突发等环境案件,中标供应商需在其承诺的基础上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到达现场。
二、服务内容及验收方法:
2.1根据甲方提供的检测方案现场采样和现场检测,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检测数据。
(1)、对老边区内工业企业进行污染源例行监测、信访及应急监测、各类专项执法等监测,监测项目为:水和废水、环境空气与废气、土壤及沉积物、噪声及振动、固体废物等
(2)、环境质量例行监测
2.2验收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等。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9时30分至2023年04月2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2、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未携带解密所需设备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老边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 营东新城东湖大街3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立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16号
邮箱地址: lnlx0001@163.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惠安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立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明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