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第十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山洪灾害防治第十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市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及共享系统、县级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是黑龙江省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中一部分。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水利厅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等,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向黑龙江省水利厅递交了招标报告,招标编号:SLSJG2015-532,现对该项目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2013年,按照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水利部、财政部印发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水汛[2013]257号)。按国家要求,我省分别编制了《黑龙江省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黑龙江省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黑龙江省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了松辽水利委员会的审查。依据黑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各地分别编制了本级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3.9798亿元,其中中央和省投资3.2861亿元,地方匹配0.6937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市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及共享系统和县级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涉及12个市(地)、80个县(市、区、局)。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1个市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及共享系统,包括卫星备用信道及图像站接收平台、网络系统、视讯系统等设施设备;补充完善2个县(市、区)非工程措施,包括①监测系统补充完善,建设自动雨量站1处、自动水位站1处、图像监测站3处、卫星通讯信道9处,②对县级平台计算机网络及会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2处、将县级会商系统延伸到乡镇7处等。

本次招标计划分为1个标段。

第十一标段:七台河市及所辖县(区)

在2015年8月21日开标的黑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市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及共享系统、县级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中标的投标人不允许在本标段投标。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9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2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定于2015年8月23日上午9:00时至2015年8月27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潜在投标人通过本企业在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投标报名电子密钥,在黑龙江水利网上的电子投标报名系统登录,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首次进场的投标企业需在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获取电子密钥后,方可进行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12日9:30;地点为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开标大厅(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林街40号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2015年8月24日9:00—16:00为集中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在集中答疑时间之外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回复),投标人可通过企业的投标联系专用信箱将需要咨询的问题传送至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投标联系专用信箱,由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工作人员转达相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答复函递交至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由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工作人上传至网上电子投标报名系统,潜在投标人使用投标报名电子密钥自行下载答复函或澄清函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报名联系人应经常进入报名系统查看是否有需下载的答复函或澄清函等,如未能及时下载答复函或澄清函等,后果自负),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正式回复函,未能递交回复函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水利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信箱:sltbbm@163.com

日期: 2015年8月2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措施 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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