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中央空调维保招标公告
办公楼中央空调维保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管委会办公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的招标内容是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具体维保工作祥见招标文件的“服务需求”部分。
2.2服务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2.3服务期限:3年。
2.4项目规模:约9万元∕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能独立为本次招标维保项目的服务单位。
3.4.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含空调维修、保养等内容。
3.4.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暖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暖通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4.3投标人的技术人员需持有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证或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证。
3.4.4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至少包括1名制冷与空调作业工)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5年2月-2015年7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3.4.4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4.5投标人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综合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的业绩合同(综合楼建筑面积在20000万平方米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6 为确保办公楼中央空调运行期间能有长期快捷的维保服务,如投标人是盐城市外企业,投标前须在盐城市区内设有分公司(投标时须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5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潜在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办法。
5.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农行盐城新都支行,帐号: ***************,投标人须持转帐支票进帐单原件、电汇凭证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经区会计管理中心1710室核实后到区建设局912室换取收据(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5年8月22日至2015年8月27日。
6.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地点:(盐城市迎宾南路26号) ,联系人:颜超 联系电话:****-********。
7.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查实后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8.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1866、********。
11.招标公告网址:http://www.ycedz.com 。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5楼 地 址:盐城市迎宾南路26号
联 系 人:陈东 联 系 人:颜超
电 话:137*****799 电 话:****-********
2015年8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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