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及共享电动滑板车合作单位招标公告

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及共享电动滑板车合作单位招标公告

现拟对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及共享电动滑板车合作单位公开遴选,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单位: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海南陵水国际联合学院)
二、项目名称: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及共享电动滑板车合作单位遴选项目
三、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为提供试验区内便捷、安全与智能化短途交通需求,拟分别与校园共享电动自行车及共享电动滑板车品牌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在试验区开展共享出行项目合作。项目合作中,试验区将集中优势资源与两家供应商合作,由供应商分别为试验区内提供独家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滑板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共享出行、智慧共享换电柜服务等,同时供应商承诺提供满足试验区内短途出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及共享电动滑板车(以下简称“共享设备”),并保证每台共享设备符合国家新国标,并由供应商为每台共享设备购买全面的保险以承担安全风险。
四、资格要求
参选品牌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供应商投放的共享设备应分别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2018)、《电动滑板车通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版),并取得CCC认证证书。
(二)供应商承诺将拟投放的共享设备向陵水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向园区有关职能部门备案后,开展相应共享设备运营服务;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车辆设施设备,投放的共享设备应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加装带有车辆卫星定位、轨迹分析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中央控制系统;
(三)车辆需配备安全头盔,调度挪车满足试验区内人员出行高峰需求,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车辆维护服务制度,建立有运营管理、巡检维修、安全保养、报废回收等机制,按投放车辆规模不少于20:1(共享电动自行车)、50:1(共享电动滑板车)配备现场管维人员,并按国家标准规范设立服务网点、维修调度停放场地,充电设施和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供应商应建立运营制度、明确维管措施,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保障车辆安全性,确保车辆完好率达95%以上,确保车容整洁。
五、合作主要内容:
(一)试验区为供应商提供共享设备充换电场地及配套电源接口,为供应商划定共享设备停放区域,指定共享设备骑行范围为试验区现有教学及生活区,并随各区域使用情况及时调整扩大,超出指定范围共享设备停止使用;
(二)供应商可根据试验区内出行需求,随时提供充足的共享设备为试验区内服务,同时为试验区内提供的共享设备可印有园区LOGO等专属贴花;
(三)供应商为每台共享设备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身故残疾、医疗、财产等)、骑行意外险等,并且承诺共享电动自行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2018)的规定,共享电动滑板车参照《电动滑板车通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版),最大程度保障试验区内师生及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和出行便利;
(四)供应商需派驻具备两年以上的运营共享设备经验的运营团队,可在为试验区提供共享出行的需求内最大程度服从试验区的合理管理;
(五)供应商分阶段投放运营共享设备。运营期为2年,供应商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收取共享设备使用服务费,服务费标准需报试验区管理局核准,试验区每年对供应商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履行主体责任、遵守行业自律等做出考核,连续2年考核通过则试验区管理局与供应商在原有合作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可续约1年。运营期间试验区不引进其他合作商,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运营管理业务。
(六)运营期2年内试验区原则上不收取供应商管理费,参加遴选供应商承诺向试验区管理局缴纳管理费的,按单台共享设备缴纳管理费予以区间化遴选赋分。经协商一致续约1年的,试验区管理局在与供应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收取管理费。
六、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单位材料要求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共享设备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拟配备技术人员一览表;
(三)相关工作业绩合同复印件;
(四)承诺书;
(五)拟在试验区开展共享出行服务的收费标准(管理费
标准)、运营制度及维管措施书面文件;
(六)“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
(七)其他材料;
(八)以上资料文件(含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方为有效,编制封面及目录并胶装成册(正本1份,电子版U盘或光盘),并密封在一个包封里,封口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和电话。
八、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8:30至2023年4月19日18:00(共5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海南陵水国际联合学院公共教学楼206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449
九、其他事项
(一)比选小组由国际联合学院综合行政中心、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局综合部、管理局财务管理部组织,党委办公室负责监督。
(二)招标公告公示于试验区公众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标签: 国际教育 行车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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