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新区社事局教师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城南新区社事局教师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城南新区社事局教师笔记本电脑采购询价表
2015/8/22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号码: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技术要求综合单价 (元)合价
(元)
招标人 推荐品牌投标人投标
选用品牌
1笔记本电脑40中央处理器:第四代智能英特尔(R)酷睿?处理器i3-4000M(主频2.4GHz,缓存3MB);14.0英寸LED背光防眩光超薄液晶显示屏,支持1366*768像素显示分辨率,GT720M 1GB独显,集成声卡,内存≥4GB DDR3L 1600MHz,硬盘≥500GB SATA 硬盘,4合1读卡器,摄像头,提供主动式APS硬盘保护系统,内置DVD刻录光驱,内置1000M以太网卡,无线网卡,蓝牙4.0,定点设备类型Trackpoint指点杆/多点触摸板,标准接口:3个USB接口:2个USB3.0接口、1个USB2.0接口(Power USB);1个HDMI高清接口、VGA接口、耳机输出/麦克输入Combo接口、RJ45接口、电脑安全锁孔、有线网口、电源接口、720p高清摄像头,全尺寸防泼溅键盘,100~240伏电压自适应型电源适配器,6芯锂电池,整机厚度≤25mm,重量≤2.2公斤,顶盖材质:ABS塑料,通用管理网络自适应软件;应急与恢复系统;指纹密码管理器 ;安全:超级用户口令;硬盘密码;加电密码;安全锁插槽, 操作系统:Windows 7一机一号,原厂正版(含原装电脑包、鼠标。所有配置参数必须是原厂配置)。联想、THINK、戴尔
合  价: 小写 大写
招标联系人:侍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6*****428
注:
1、本次采购为电脑,中标人所供货物应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免费维修或更换。报价包含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2、投标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将投标材料密封加盖公章并于2015年8月26日16:00时前送至新龙广场D1楼(城南新区行政审批中心4楼411室)(周六正常上班,周日休息),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供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工作人员将按规定拒收投标文件。本项目现场开标,唱标时各投标人需出示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供监督人员审核,授权委托人或法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否则作废标处理。
3、本次询价不收标书费与服务费用。但询价响应报价须考虑询价小组评议费用1000元。该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办理中标手续时交纳),并折算在报价中,不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出。
4、本次询价最高限价为16万元,高于限价的报价不作为中标人考虑,本次采购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投标人必须按照清单要求投标,如投标人改变清单,询价小组将作废标处理。
6、如投标人需更换招标人推荐品牌并选用其他品牌进行投标的,此产品质量档次及性能必须相当于或优于上述招标人推荐品牌,并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并在开标前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询价活动。代理人在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联系方式: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2015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 项目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境内。
三、采购范围及内容:
四、合同价:总价为 大写(¥ 元小写)。
五、设备要求:
中标人所供设备应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参数以投标文件为准,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免费维修或更换。报价包含设备费、配件、安装费、调试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六、供货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
七、付款方式
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到货价的80%,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不计任何利息和相关费用。
八、结算方式
8.1本项目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除变更项目(设计变更、甲方调整项目内容及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调整合同综合单价。
8.2设计变更、甲方调整项目内容及合同约定调整价款的确定:
1)在合同中有相同单价的,执行合同中的单价;
2)在合同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的类似单价执行;
3)在合同中没有单价或类似单价的,其单价由供货单位提出,经采购人认可执行。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5 年 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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