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场站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城市公交场站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城市公交场站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沭阳民生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城市公交场站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火车站东侧、南湖变电所南侧
1.2工程规模:约450万元
1.3工 期: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及监理缺陷责任期
1.4质量要求:合 格
1.5本工程的预算价为8.05万元,招标控制价为工程施工中标价的1.8%,即工程施工中标价的1.6%为本工程的中标价。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监理费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监理费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付监理费总额的20%;余款待将相关工程监理资料全部完整装订整齐交付招标人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当场公布抽签结果,评委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4.3企业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无不良行为;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5.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5.5.1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5.5.2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5.5.3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6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本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提供投标申请人近半年以来(指开标之日向前推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原件证明材料为准)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4.5.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1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5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7日8时00分至17时30分为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地点:登陆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syz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同时在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开标现场现金收取)
5.2开标时间:2015年9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5.3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500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附:
①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②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
汇款行号:********001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沭阳县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沭阳县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凡潜在投标人在两年内有围标串标或违法转包行为的,一律不得参加我县招标项目的投标)。
9.友情提醒
9.1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招投标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2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民生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大鹏 联系电话:182*****55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软件产业园C栋208。
联系人:张翠翠 联系电话:153*****7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刘学 联系电话:****-********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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