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3〕25号)及《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临审管函〔2023〕1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具体认定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翼城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

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注: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现场确认点设在尧都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

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学校所在地为临汾市翼城县、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临汾市翼城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1)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报时间:

第一批:2023年4月17日8:00至4月28日17:00;

第二批:2023年6月12日8:00至6月19日17:00;

第三批:2023年9月18日8:00至9月28日17:00;

(2)翼城县政务服务网网上确认时间:

第一批:2023年4月17日8:00至5月16日18:00。

第二批:2023年6月12日8:00至6月28日18:00。

第三批:2023年9月18日8:00至10月20日18:00。

(3)体检时间及医院:

第一批:自4月15日起至5月15日18:00(周六下午、周日除外);

第二批:自6月1日起至6月26日18:00(周六下午、周日除外);

第三批:自9月1日起至10月18日18:00(周六下午、周日除外)。

体检医院:翼城县中医医院(医院东南角小二楼一层)联系人:段医生,联系电话:0357-*******

三、认定办法

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含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我县实行全程网上认定、不见面审批、快递免费邮寄到家的方式。

具体认定办法及步骤请大家登录:翼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cheng.gov.cn)、翼城县政务服务网(http://lf.sxzwfw.gov.cn)、“今日翼城”公众号查询《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四、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综

合受理窗口(唐霸大道中段新中医院对面)。

咨询电话:0357-*********************




2023年4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和幼儿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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