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第十一中学超市及教师食堂招租项目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盘州市第十一中学超市及教师食堂招租项目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租人:盘州市第十一中学

项目名称:盘州市第十一中学超市及教师食堂招租项目代理机构选取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编制招租文件、发布招租公告、受理项目报名、组织招租评审会议、处理和协调招租过程中遇到的质疑投诉问题、编制招租全过程情况书面报告、发放成交通知书、编制汇总文件等工作。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招租文件,遵守相关批复文件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完成本项目的招租代理工作。

三、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1.承担本项目的代理机构应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证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在经营活动中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自行承诺)。

4.其他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04月14日—2023年04月18日。

2.报名地址:盘州市第十一中学。

3.报名资料:(1)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证明(提供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代理机构评选时间:2023年04月20日10时00分。

5.代理机构评选地点:盘州市第十一中学会议室。

6.比选文件领取方式:报名通过后领取。

7.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五、公告发布媒介:盘州市人民政府网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确定

招租人应当从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中介代理机构中评选出一家作为盘州市第十一中学超市及教师食堂招租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当报名单位不足3家时,由招租人重新发布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联系人:杨龙华

联系电话:172*****311

盘州市第十一中学

2023年04月13日

标签: 及教师食堂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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