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设计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社会【2022】1455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学校自行筹措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建设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项目建设规模:新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基地1座(南北2栋教学实训楼通过位于主楼四层的连廊连接),地上5层(局部1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南楼建筑面积5289.86平方米,包括产业技术推广应用中心441.27平方米实一体化教研实训中心4848.59平方米;北楼建筑面积8830.84平方米,包括精密智能制造技术应用实训中心3293.56平方米械设计与制造实训中心1022.25平方米自动化技术与应用实训中心1505.01平方米物理基础实训中心1505.01平方米、信息技术及电工电子技术实训中心1505.01平方米;连廊面积79.3 平方米;购置安装教学实训设备132台(套);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绿化及给排水电气、热力消防管网等室外工程;3)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0日内完成全部的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
??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设计内容及相关报批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强弱电)、暖通、基础装修、节能绿建、装配式、BIM、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等设计内容及报批相关工作;必要时,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到场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1.3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特别提示:1)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电子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www.hebca.com/ggzyxj.html;CA咨询电话:**********。3)下载招标文件使用IE浏览器,版本需为IE11及以上。4)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1-********/32。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各方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8)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4 09:00至2023-04-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10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层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尹迪

联系人:郭浩田
电话:

0311-********

电话:031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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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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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uachun1022@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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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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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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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制造 实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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