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发卡机改造招标公告

自动发卡机改造招标公告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2015年自动发卡机改造招标公告2015-08-19 招标编号:HG2015-GL092 招标编码:CBL_********_******** 开标时间:2015-09-09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招标代理: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2015年自动发卡机改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G2015-GL09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2015年自动发卡机改造项目已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修建,项目发包人为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管理单位为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工程主要内容:

本标段的招标主要内容为在柳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黄沙河、全州、新兴、柳江、太阳村、洛满东、柳州北、洛埠、来宾、平乐二塘、同安、英家、钟山及贺州收费站安装改造14套自动发卡机系统。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艺及软件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完工测试、试运营、验收及管理操作的培训、交工文件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工程工期:施工期60日历天(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人员等),试运营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的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要求:

①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②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2)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0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作为独立承包人(不包括作为联合体主办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成功完成过3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施工。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自动发卡机设备品牌的高速公路应用业绩累计数量在100套以上。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 类证书)。自2010 年1 月1 日起至今至少担任过1 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机电工程类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二楼206室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2015年1月(含1月)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上述资料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9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2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二楼207会议室(开标现场)。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东晋大道1号

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二楼206室

邮 编:530029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传真:****-*******


                  2015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公路 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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