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南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室照明改造 招标公告

莲南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室照明改造 招标公告

罗湖区莲南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室照明改造项目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服务项目:莲南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室照明改造项目采购

(2)项目概况:根据2023年3月13日罗湖教育网发送“关于开展罗湖区2023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粤教体〔2019〕14号)、《深圳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保障工作方案》(深教〔2021〕141号)、《罗湖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方案》(罗卫健发〔2021〕1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罗湖区教育局联合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于2023年3月至4月中旬期间,在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罗湖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提高辖区学校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重视程度;提高在园在校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健康素养知识,增强儿童青少年对近视防控核心知识和主要预防控制措施的掌握水平,养成正确卫生行为习惯,达到最终降低近视发生率,守护辖区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目的。

“深圳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文件要求,其中改善视觉环境中要求: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教室配备合格照明设备;规范安装照明设备。

目前我园采用普通灯管作为照明灯具,各项照明指标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灯具光衰严重,且存在高频闪、高能耗、高眩光、低显色性等弊端,教室照明不达标势必加剧视觉疲劳,引发视力下降和学习效率低下。为了给孩子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申请教室照明改造采购项目,落实教室、图书馆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有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

(3)项目性质: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类

(4)控制价:22.10万以下

2、定标方法:竞价定标。

投标文件纸质版要求:上传电子版采购系统内后,再提供一正一副共二本(投标文件首页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纸质投标文件到罗湖区莲塘街道港莲路21号深圳市罗湖区莲南小学附属幼儿园(曾园长),必须密封加盖公章投递。正、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投标文件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上传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如不一致,以上传电子版为准进行评分。

电子版上传采购系统截止时间:20234 181700 时。

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3420 1000 时。

4、质疑及答疑:

(1)潜在投标人对于本项目本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视同全部接受。

(2)投标人自行到现场了解,因未到现场了解情况造成的成本计算错误,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承诺书。

3、投标人须提供诚信声明函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信用查询结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料:

按以下顺序排放投标文件并扫描电子版上传(PDF版本):

1、投标文件目录;

2、法人证明书及授权书;

3、投标承诺书;

4、项目报价单;

5、经年检合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截图(原件扫描上传);

6、诚信声明证明材料(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信用栏目截图);

7、售后服务解决方案;

8、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上传的资料。

上述资料应该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扫描件应与原件一致,所有资料均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盖公章或印章不清晰视作不符合评分项要求)。投标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必须是上述所有资料,否则审核不通过,视为废标文件。

四、服务及售后

1、投标人应当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及维护服务。

五、验收标准

1、教室照明改造质量符合国家有关照明卫生标准、规范要求,并经幼儿园签收确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室照明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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