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吐鲁番市“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吐鲁番市“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4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ZFCG(GK)2023-R023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吐鲁番市“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远程在线监控系统、高排车辆入境识别系统以及入境检查站配套设备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吐鲁番市光明路光明华庭5号楼二单元403室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吐鲁番市光明路光明华庭5号楼二单元4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吐鲁番市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
联系方式:186*****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吐鲁番市光明路光明华庭5号楼二单元403室
联系方式:156*****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玲
电 话:15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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