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法库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法库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13 至 2023-04-20
撰写单位: 辽宁木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徐溪镁
(法库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法库县2023年中央财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一期)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77,000.00
最高限价(元):4,277,000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本地区气候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法库县周边乡镇)

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全部项目100%完成,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国家税务局正规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甲乙双方开始进行结算

三、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货物名称:堆沤有机肥

(2)数量:1包:9737吨;2包:3484吨;3包:3852吨;4包:4494吨

(3)货物用途:用于“秸秆深翻还田+撒施堆沤有机肥”黑土地保护

(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秸秆还田、施用堆沤有机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微生物活性,增加土壤的养分供给能力,形成肥沃耕层,从而实现改良土壤,增产提质,减肥增效。

四、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堆沤有机肥施用:将堆沤有机肥施入秸秆深翻还田的地块,建议每亩施用量为500~1000kg,本项目在普通项目区补助堆沤肥214公斤/亩,在核心示范区补助堆沤肥548公斤/亩,采用有机肥抛洒机,将堆沤肥均匀抛洒在田面。施用的堆沤有机肥技术指标应符合《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要求。

(二)亩施

包组

肥料种类

亩数

亩施

001

堆沤有机肥

4.55万亩

214公斤/亩

002

堆沤有机肥

核心示范区0.05万亩

548公斤/亩

普通区1.5万亩

214公斤/亩

003

堆沤有机肥

1.8万亩

214公斤/亩

004

堆沤有机肥

2.1万亩

214公斤/亩

(三)技术要求

(1)外观: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

(2)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堆沤肥料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20

按照NY/T 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2+K2O)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 8576规定执行

(3)限量指标

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堆沤肥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 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粪大肠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 *****.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 *****.2规定执行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按照NY/T 1978规定执行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需执行地方标准:DB21/T3419-2021

六、技术服务及培训

要求必须开展农民培训,培训以村为单位,每个项目村培训次数不低于1次,培训人数不低于本村种植户10%,同时可以发放宣传单或进行村级广播宣传。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2)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肥料出厂后,送到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组织抽样人员(包括甲乙双方代表)进行随机采样2份,1份备查,1份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由检测机构提供样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操作整个过程要求有图片和影像资料。培训要求有签到簿、有照片、有条幅。

(2)投标人中标后所供应货物如达不到上述技术要求,需无条件更换,不合格货物不予支付相应的价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本地区气候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07,000.00
最高限价(元):1,507,000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本地区气候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法库县周边乡镇)

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全部项目100%完成,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国家税务局正规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甲乙双方开始进行结算

三、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货物名称:堆沤有机肥

(2)数量:1包:9737吨;2包:3484吨;3包:3852吨;4包:4494吨

(3)货物用途:用于“秸秆深翻还田+撒施堆沤有机肥”黑土地保护

(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秸秆还田、施用堆沤有机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微生物活性,增加土壤的养分供给能力,形成肥沃耕层,从而实现改良土壤,增产提质,减肥增效。

四、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堆沤有机肥施用:将堆沤有机肥施入秸秆深翻还田的地块,建议每亩施用量为500~1000kg,本项目在普通项目区补助堆沤肥214公斤/亩,在核心示范区补助堆沤肥548公斤/亩,采用有机肥抛洒机,将堆沤肥均匀抛洒在田面。施用的堆沤有机肥技术指标应符合《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要求。

(二)亩施

包组

肥料种类

亩数

亩施

001

堆沤有机肥

4.55万亩

214公斤/亩

002

堆沤有机肥

核心示范区0.05万亩

548公斤/亩

普通区1.5万亩

214公斤/亩

003

堆沤有机肥

1.8万亩

214公斤/亩

004

堆沤有机肥

2.1万亩

214公斤/亩

(三)技术要求

(1)外观: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

(2)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堆沤肥料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20

按照NY/T 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2+K2O)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 8576规定执行

(3)限量指标

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堆沤肥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 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粪大肠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 *****.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 *****.2规定执行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按照NY/T 1978规定执行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需执行地方标准:DB21/T3419-2021

六、技术服务及培训

要求必须开展农民培训,培训以村为单位,每个项目村培训次数不低于1次,培训人数不低于本村种植户10%,同时可以发放宣传单或进行村级广播宣传。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2)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肥料出厂后,送到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组织抽样人员(包括甲乙双方代表)进行随机采样2份,1份备查,1份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由检测机构提供样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操作整个过程要求有图片和影像资料。培训要求有签到簿、有照片、有条幅。

(2)投标人中标后所供应货物如达不到上述技术要求,需无条件更换,不合格货物不予支付相应的价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本地区气候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692,000.00
最高限价(元):1,692,000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本地区气候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法库县周边乡镇)

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全部项目100%完成,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国家税务局正规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甲乙双方开始进行结算

三、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货物名称:堆沤有机肥

(2)数量:1包:9737吨;2包:3484吨;3包:3852吨;4包:4494吨

(3)货物用途:用于“秸秆深翻还田+撒施堆沤有机肥”黑土地保护

(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秸秆还田、施用堆沤有机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微生物活性,增加土壤的养分供给能力,形成肥沃耕层,从而实现改良土壤,增产提质,减肥增效。

四、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堆沤有机肥施用:将堆沤有机肥施入秸秆深翻还田的地块,建议每亩施用量为500~1000kg,本项目在普通项目区补助堆沤肥214公斤/亩,在核心示范区补助堆沤肥548公斤/亩,采用有机肥抛洒机,将堆沤肥均匀抛洒在田面。施用的堆沤有机肥技术指标应符合《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要求。

(二)亩施

包组

肥料种类

亩数

亩施

001

堆沤有机肥

4.55万亩

214公斤/亩

002

堆沤有机肥

核心示范区0.05万亩

548公斤/亩

普通区1.5万亩

214公斤/亩

003

堆沤有机肥

1.8万亩

214公斤/亩

004

堆沤有机肥

2.1万亩

214公斤/亩

(三)技术要求

(1)外观: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

(2)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堆沤肥料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20

按照NY/T 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2+K2O)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 8576规定执行

(3)限量指标

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堆沤肥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 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粪大肠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 *****.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 *****.2规定执行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按照NY/T 1978规定执行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需执行地方标准:DB21/T3419-2021

六、技术服务及培训

要求必须开展农民培训,培训以村为单位,每个项目村培训次数不低于1次,培训人数不低于本村种植户10%,同时可以发放宣传单或进行村级广播宣传。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2)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肥料出厂后,送到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组织抽样人员(包括甲乙双方代表)进行随机采样2份,1份备查,1份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由检测机构提供样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操作整个过程要求有图片和影像资料。培训要求有签到簿、有照片、有条幅。

(2)投标人中标后所供应货物如达不到上述技术要求,需无条件更换,不合格货物不予支付相应的价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本地区气候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974,000.00
最高限价(元):1,974,000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本地区气候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法库县周边乡镇)

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全部项目100%完成,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国家税务局正规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甲乙双方开始进行结算

三、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货物名称:堆沤有机肥

(2)数量:1包:9737吨;2包:3484吨;3包:3852吨;4包:4494吨

(3)货物用途:用于“秸秆深翻还田+撒施堆沤有机肥”黑土地保护

(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秸秆还田、施用堆沤有机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微生物活性,增加土壤的养分供给能力,形成肥沃耕层,从而实现改良土壤,增产提质,减肥增效。

四、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堆沤有机肥施用:将堆沤有机肥施入秸秆深翻还田的地块,建议每亩施用量为500~1000kg,本项目在普通项目区补助堆沤肥214公斤/亩,在核心示范区补助堆沤肥548公斤/亩,采用有机肥抛洒机,将堆沤肥均匀抛洒在田面。施用的堆沤有机肥技术指标应符合《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要求。

(二)亩施

包组

肥料种类

亩数

亩施

001

堆沤有机肥

4.55万亩

214公斤/亩

002

堆沤有机肥

核心示范区0.05万亩

548公斤/亩

普通区1.5万亩

214公斤/亩

003

堆沤有机肥

1.8万亩

214公斤/亩

004

堆沤有机肥

2.1万亩

214公斤/亩

(三)技术要求

(1)外观: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

(2)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堆沤肥料技术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20

按照NY/T 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2+K2O)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 8576规定执行

(3)限量指标

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堆沤肥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项 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粪大肠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 *****.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 *****.2规定执行

总砷(As)(以烘干基计),mg/kg

≤15

按照NY/T 1978规定执行

总汞(Hg)(以烘干基计),mg/kg

≤2

总铅(Pb)(以烘干基计),mg/kg

≤50

总镉(Cd)(以烘干基计),mg/kg

≤3

总铬(Cr)(以烘干基计),mg/kg

≤150

五、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需执行地方标准:DB21/T3419-2021

六、技术服务及培训

要求必须开展农民培训,培训以村为单位,每个项目村培训次数不低于1次,培训人数不低于本村种植户10%,同时可以发放宣传单或进行村级广播宣传。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2)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肥料出厂后,送到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组织抽样人员(包括甲乙双方代表)进行随机采样2份,1份备查,1份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由检测机构提供样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操作整个过程要求有图片和影像资料。培训要求有签到簿、有照片、有条幅。

(2)投标人中标后所供应货物如达不到上述技术要求,需无条件更换,不合格货物不予支付相应的价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本地区气候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
(1)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2)解密时限:自代理公司或甲方通知解密开始时间起60分钟以内。
(3)报价提交的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人应自行携带电脑、CA锁
3、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 份,采用U盘形式存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并与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法库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兴法东路2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木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29号(金谷别墅区30栋别墅二楼207)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木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溪镁
电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黑土地保护 财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木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