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3248号】叶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北高速口宁洛高速立交桥以北至盐神大道路段管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公资采2023248号】叶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北高速口宁洛高速立交桥以北至盐神大道路段管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叶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北高速口宁洛高速立交桥以北至盐神大道路段管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3-30 | |||||||||||||||
2、项目名称:叶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北高速口宁洛高速立交桥以北至盐神大道路段管护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142,64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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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叶县城区新增叶公大道十里铺路段,南起迎宾大道与叶公大道交叉口,北止叶公大道与盐神大道交叉口。负责人工清扫、机械作业、垃圾清运等,市政道路保洁面积******平方米。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招标范围: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4、服务期限:1年 5.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伴随整个合同周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4月14日 至 2023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114*****005*****XM 联系电话:0375-******* 2、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城市管理局 | |||||||||||||||
地址:叶县叶廉路原县委招待所院内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199*****99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山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中段统计局家属院院内3号楼西单元三层东户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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