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宁波动车运用所及相关工程第四批建管甲供物资(动车所信息系统设备、动车所集中控制系统CCS)招标招标公告

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宁波动车运用所及相关工程第四批建管甲供物资(动车所信息系统设备、动车所集中控制系统CCS)招标招标公告

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宁波动车运用所及相关工程第四批建管甲供物资(动车所信息系统设备、动车所集中控制系统CCS)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WZ202*****00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宁波动车运用所及相关工程第四批建管甲供物资(动车所信息系统设备、动车所集中控制系统CCS)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浙江省政府与国铁集团。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动车所信息系统设备、动车所集中控制系统CCS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下行正线甬台温铁路云龙站至沪昆铁路义乌站(不含)建筑长度188.303公里;上行正线自云龙站至沪昆铁路鹤田线路所建筑长度185.612公里。本线设置云龙、奉化、溪口、新昌、嵊州、南山湖、虎鹿、东阳、苏溪9个车站。其中:云龙、奉化为既有车站,苏溪为新设越行站,虎鹿为预留越行站,其余为中间站。项目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I级;设计速度:160km/h(预留200km/h);正线数目:双线;线间距:200km/h地段4.4米;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3500米、困难2800米;限制坡度:6‰;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机车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HXD系列,动车;闭塞方式:自动闭塞;建筑限界:满足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条件。宁波动车运用所及相关工程:新建宁波动车运用所、宁波东客车技术整备所改造、北仑站增设车辆装卸检修所的站后“四电”、动车检查库、生产生活房屋、站场相关配套工程和动车运用所走行线站后“四电”工程,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基本资格要求: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3.1.2许可认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1.3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 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21年(含)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3.1.4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1.5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1.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 个及2 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3.2专用资格要求3.2.1动车所集中控制系统CCS(1)许可认证:投标物资须通过国铁集团或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的技术评审。(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3)供货业绩: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铁路动车段(所)集中控制系统的供货业绩,并附供货合同复印件以及用户评价等资料。3.2.2动车所信息系统设备(1)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中的运转派班系统(含酒精测试仪、指纹仪、摄像机机等)须投标人提供酒精检测仪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2)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铁路动车段(所)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为准,原件备查;时间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上午),下午14:00至17:0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599-8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动车所集中控制系统(CCS):100元、动车所信息系统设备: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 09:30,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599-8号

邮编: ******

联 系 人:梁晓成

电话: 0571-********

传真: /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号: /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编: /

联 系 人:黄涛

电话: 0571-********

传真: /

电子邮件:*********@qq.com

网址: /

开户银行:/

账号: /

9.其他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3日,每日上午0: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qq.com邮箱,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9.2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 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9.3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 9.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9.5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 9.6所有进入上海交易中心的人员须全程佩戴N95口罩,入场时请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检查。

2023年4月12日

,宁波,金华

标签: 信息系统 甲供物资 集中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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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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