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公路管理局和布克赛尔分局机械车辆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塔城公路管理局和布克赛尔分局机械车辆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塔城公路管理局和布克赛尔分局机械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塔城公路管理局和布克赛尔分局
行政区域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3日17: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14日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预算金额¥16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建峰
项目联系电话187*****639
采购单位塔城公路管理局和布克赛尔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和布克赛尔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崔建峰187*****639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玲、闫雪宁0901-*******

项目概况

塔城公路管理局和布克赛尔分局机械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FCG(HFCX)********-2

项目名称:塔城公路管理局和布克赛尔分局机械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43辆机械车辆维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应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内含汽车配件销售及汽车或机动车维修、汽车保养等,在和丰县范围内设立有车辆维修部(厂、公司),能够满足招标方相关型号车辆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需要,要求修理厂达到三类机动车维修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磋商性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件原件(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经营范围),

(4)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企业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资料均要求为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资料胶装成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城公路管理局和布克赛尔分局     

地址:和布克赛尔县        

联系方式:崔建峰187*****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联系方式:马玲、闫雪宁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建峰

电 话:  187*****63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械车辆维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