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Y-XJDXXSJLZXWZPS-01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大学新疆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项目1包(红湖校区米面油蔬菜水果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红湖校区米面油蔬菜水果类等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标项1和标项2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大学新疆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项目2包(博达校区米面油蔬菜水果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博达校区米面油蔬菜水果类等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标项1和标项2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
标项三
标项名称:新疆大学新疆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项目3包(红湖校区牛羊猪禽肉鱼与辅助产品及冰鲜食品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红湖校区牛羊猪禽肉鱼与辅助产品及冰鲜食品类等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标项3和标项4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
标项四
标项名称:新疆大学新疆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项目4包(博达校区牛羊猪禽肉鱼与辅助产品及冰鲜食品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博达校区牛羊猪禽肉鱼与辅助产品及冰鲜食品类等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标项3和标项4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
标项五
标项名称:新疆大学新疆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项目5包(调味副食品、豆制品、蛋类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调味副食品、豆制品、蛋类等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新疆大学新疆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项目4包(洗消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类)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洗消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等原材料物资配送供应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3、4】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及服务;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牛羊肉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并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牛羊屠宰必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标项1、2、5】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及服务;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标项6】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及服务;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3日至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 址:天山区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
联系方式:188*****090、135*****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猛、王馨悦、马成武
标签: 原材料物资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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