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食堂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食堂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食堂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连云港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行政区域海州区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3日20: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209室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15: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二楼205室
预算金额¥3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连云港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兴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二楼2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工  0518-********/138*****652

项目概况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食堂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2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FJ-GK-202*****00101

项目名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食堂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3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职工食堂管理与服务,包括全日制每日三餐、夜餐(单位就餐员工150人左右)、日常加班就餐、临时用餐、外卖服务(面食及卤菜等制作或采购)、代购服务(仅限于餐厨食品类代购)、其他临时性餐饮服务、就餐区和加工区的保洁、就餐服务、餐具日常的清洗消毒等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委托管理与服务期限为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209室

方式:现场获取,项目禁止投标人围标、串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二楼2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管理服务费预算金额为38万元/年,该年预算金额为最高控制价,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2年以来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9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兴路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二楼209室            

联系方式:王工  0518-********/138*****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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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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