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通智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23年大通智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大通智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3-04-24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品冠公招(工程)2023-010
项目名称:2023年大通智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项名称:2023 年大通智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3-04-14至2023-04-18,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方式:潜在申请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申请”自行免费下载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的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3-04-24 09:00:00(北京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一次解密导入评审系统,无需潜在投标申请人线上签到和解密。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3-04-24 09:00:00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971-*******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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