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双江自治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双江自治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项目c2e*****-4a6a-422c-9b18-20ff234aab92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c2e*****-4a6a-422c-9b18-20ff234aab92 | ||
建设规模: | 投入共享电动自行车800辆(上限)c2e*****-4a6a-422c-9b18-20ff234aab92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双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4-14 08: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双江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 月14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 21 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电子服务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果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 |
建设单位: | 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经办人: | 李云涛 |
办公电话: | 151*****58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锡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周菲 |
办公电话: | 0883-******* | 移动电话: | 187*****778 |
标段编号: | GC530*****230********** |
标段名称: | 双江自治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4-21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5-09 09:00 |
开标地点: | 电子开标室(双江县)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7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在双江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内投入共享电动自行车800辆(上限),停车点位30个。共享电动自行车车辆符合GB*****-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车辆应配备电子围栏高精准定位停车,配备头盔并购买保险。每100辆电单车必须配备至少1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和秩序维护,投标企业应具备完整的投放、调度、巡查方案。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双江自治县县城内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第三方审计的2019年至 2021年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请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查封、重整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n.gov.cn)公布的“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及“被执行人信息”名单;(8)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2.投标人所投共享单车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2018,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电动自行车检验报告及电池检验报告;3.投标人须具备投入车辆及运营管理能力;4.投标人须具备投入车辆仓库、维修仓库、充电仓库的能力;5.投标人须具备展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人员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形时,招标人有权将有关投标作废标处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5-09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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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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