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闽0783破1号福建元勋林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遴选资产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2022)闽0783破1号福建元勋林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遴选资产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福建元勋林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遴选资产评估机构公告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4日作出(2021)闽07破申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元勋林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勋林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由建瓯市人民法院审理。建瓯市人民法院经随机摇号于2022年3月21日指定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元勋林业公司的管理人[(2022)闽0783破1号]。
为保障破产清算案件的顺利进行,管理人拟公开遴选资产评估机构,针对元勋林业公司现有的厂房以及厂房内的附属设施(以实地勘查为准)、土地进行价格评估,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备法定评估资格,并入选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机构备选名单;
2.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3.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二、申报提交的材料
1.报名机构的简介,包括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定成工作时间;
3.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及收费金额可协商的最大折扣等;
4.报名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及与元勋林业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评估工作的书面承诺书。(附后)
三、选定评估机构的方式
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的数量及提交材料等择优选定,必要时以摇号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如申报机构仅有1家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则直接作为中标单位。
截止日内无评估机构报名或者报名的评估机构均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管理人未与中选单位达成一致的,管理人可自行邀请不少于二家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参加遴选。
四、相关费用提示
1.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2.涉及本次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3.本次评估费用的支付方式拟为资产变现后报人民法院批准后一次性支付。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承接本案业务的评估机构,请在2023年4月28日17时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linwuwei001@163.com或者将报名材料邮寄至管理人地址,请注明“元勋林业公司案评估机构报名材料”。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评估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管理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31层。联系人:谢律师,联系电话:186*****382;林律师,联系电话:180*****999。
福建元勋林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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