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城区污水特许经营咨询顾问服务项目

潢川县城区污水特许经营咨询顾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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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潢川县城区污水特许经营咨询顾问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KCG-2023-FW-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潢川县城区污水特许经营咨询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0.02232万元,招标人为潢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潢川县城区污水特许经营项目运作提供财务法律商务规划设计等方面的
专业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对潢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厂第二污水处理厂专项调研,并根据
国家政策与法律法规,制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特许经营协议等全流程咨询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潢川县城区污水特许经营咨询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潢川县城区污水特许经营咨询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1年,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内任意3个月的已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
件。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
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的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
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
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
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4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4 月20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潢川县环城路与宁西路交汇处世博国际酒店13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潢川县环城路与宁西路交汇处世博国际酒店13楼会议室
七其他
河南中科国评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受潢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拟对潢川县城区
污水特许经营咨询顾问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CG-2023-FW-002
2.项目名称:潢川县城区污水特许经营咨询顾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00223.2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为潢川县城区污水特许经营项目运作提供财务法律商务规划设计等方
面的专业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对潢川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厂第二污水处理厂专项调研,并
根据国家政策与法律法规,制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特许经营协议等全流程咨询服务。
5.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止。
5.3.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1年,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内任意3个月的已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
件。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
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的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
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
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
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政六街32号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4楼430室。
3.方式: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潢川县环城路与宁西路交汇处世博国际酒店13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4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潢川县环城路与宁西路交汇处世博国际酒店13楼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信阳市潢川县建设路3号
联 系 人:柴先生
电 话:0376-393414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科国评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政六街32号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4楼421-
430
联 系 人: 郭靖华
电 话: 17335705339
电子邮件: 73435058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顾问 经营 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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