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告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告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的《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已经市财政局审核,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要求,现对购买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4 月21日,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段立云;联系电话:0871-********
附件: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4月14日
附件: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购买服务项目;
(二)项目采购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龙路16号;
(三)项目采购内容:通过对车辆监控、工地及消纳场的识别,增强对车辆、工地及消纳场信息快速、准确、可靠、统一的管理能力,并对建筑垃圾动态信息实行动态跟踪、监控、识别、管理等功能,提供统一的服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检测报告》;
(三)云南省或其他省级道路运输管理局核准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备案》;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文件;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三、经费保障
此次购买服务预计经费为59.864万元/年。所需经费从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预算的建筑垃圾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经费中列支。
四、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五、购买方式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自行采购方式,由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单位内控要求自行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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