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不停车检测点动态静态称标定检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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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4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货车不停车检测点动态静态称秤标定检测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栖凤中路8号办公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ZC2023-008

项目名称:货车不停车检测点动态静态称秤标定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万元

最高限价:52万元

采购需求:溧水区13处货车不停车检测点动态称重计量标定每年进行2次检定,每半年一次;超限检测站站内静态磅检测每年需进行1次标定。具体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模板)。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须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4.其他资格条件: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6.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表》。

(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 ”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222.190.243.84:8280/hodeframe2018_cxda),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至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表》是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④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栖凤中路8号办公楼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文件需要提供材料:

(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可能被拒绝。

二、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4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栖凤中路8号办公楼2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栖凤中路8号办公楼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所有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若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将拒收其磋商文件)。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公告媒体

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

项目联系人: 杨队

联系方式: 139*****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联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栖凤中路8号办公楼2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丹丹

联系方式:182*****2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停车检测 标定 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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