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连云港区庙岭作业区29-30号泊位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

连云港港连云港区庙岭作业区29-30号泊位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

连云港港连云港区庙岭作业区 29-30号泊位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

发布日期:2023-04-14 11:03:51


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连云港港连云港区庙岭作业区29-30号泊位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连云港区庙岭作业区29-30号泊位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己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已建连云港港庙岭三期顺岸泊位工程(29#、30#泊位)位于连云港港庙岭港区,庙岭二期顺岸泊位工程东侧,庙岭三期突堤泊位工程西侧。29#30#泊位原建设规模为2个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水工结构按1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和建设),泊位岸线长度644m。泊位主要承担集装箱运输,原设计吞吐量及通过能力为85万TEU/年。陆域纵深460m,港区陆域面积30.97万m2。陆域布置有重箱堆场、冷藏箱堆场、海关查验场地、非标箱堆场、空箱堆场和危险品箱堆场。为满足工程营运要求,在依托庙岭二期工程已建设施的基础上,本工程设置了工程营运需要的生产辅助建筑物,包括联合办公楼、门楼检查桥、中心变电站、分变电站和油水分离器房等建筑。本工程拟对庙岭作业区29#、30#泊位进行改建,将现有2个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水工结构按10万吨级设计和建设)改建为15万吨级集装箱码头,码头泊位长度满足1艘15万吨级集装箱船和1艘1万吨级集装箱船同时靠泊,改建后码头设计年吞吐量90万TEU,设计年通过能力90.2万TEU。本工程不新增使用岸线长度,码头泊位总长度644m。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监理涉及以下工程的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改造项目以随招标文件提供检测评估报告(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及连云港港庙岭作业区29#、30#泊位改建工程水工施工图(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本工程施工及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下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工程造价等和工程其他事项配合管理。

施工范围如下:

(1)本工程码头前沿现有1450H鼓型橡胶护舷(一鼓一板,标准反力型)不满足使用要求,需更换为1450H鼓型橡胶护舷(一鼓一板,高反力型)。

(2)码头修复:根据检测报告结合施工图纸对前边梁、护轮坎、附属设施(系船柱、钢爬梯等)、结构缝处护边角钢进行局部拆除并重新埋设等进行修复,修复范围为检测报告及施工图范围内的一切内容。

(3)新建一座建筑面积为10m2危废仓库土建、给排水、供电(含一路380v电源的接入)、通信、消防火灾报警、室内装修等施工图范围内的一切内容,位于港区口门东北侧。

(4)疏浚部分:为停泊区、回旋水域疏浚施工,停泊水域加宽至103m,浚深至-16.50m;回旋水域直径加大至734m,对部分浅点进行浚深至-15.00m。疏浚量约30.3万方。

2.3监理服务期:对应施工期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企业近五年以来(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承担过水运工程监理经验业绩;

(4)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1日17:30:00止(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庙岭港区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采购部

(3)方式:现场获取。本项目禁止供应商围标、串标,请申请人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到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庙岭港区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采购部。

(4)报名时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注:投标报名时须交验上述所需的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拟报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不得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个工作日报招标代理经同意后,将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报送至招标代理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中远海运集团招标采购网“海洋服务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

电话:137*****398

联系人:张昕

邮编:/

招标代理: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汇智科技园B2栋13层

联系人:张经纬

电话:177*****949

监管部门: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纪委

地址: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18-********

2023年3月

,连云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招标项目 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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