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港务局供热一网主管线扩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港务局供热一网主管线扩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本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港务局供热一网主管线扩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编号:2023-AL-03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价。
项目规模: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港务局供热一网主管线扩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服务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港务局供热一网主管线扩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服务采购
001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港务局供热一网主管线扩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服务采购: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能够认定为关联关系的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3.2.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同类型热网项目咨询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并提供业绩对应业主方联系人、所属部门、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3.2.3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
3.2.4是否接受代理商:不接受。
3.2.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4月17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询价公告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询价公告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0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本项目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港务局供热一网主管线扩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服务采购,采购人为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概况:
项目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港务局供热一网主管线扩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服务采购。
2.2范围:
对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港务局供热一网主管线扩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出具会议纪要;完成可研收口,提出审查意见。食、宿、交通、办公场所等由报价人自行安排。
2.3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7日历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提交会议纪要,提出审查意见。
2.4服务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评审工作地点由采购方指定,位于采购方办公场所。
2.5评审方式:驻场评审。
2.6结算方式:供应商完成审查,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最终版本,并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相关批复文件后,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付全额合同款。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通用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能够认定为关联关系的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3.2.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同类型热网项目咨询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并提供业绩对应业主方联系人、所属部门、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3.2.3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 。
3.2.4是否接受代理商:不接受 。
3.2.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aolongchengxin@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手机、电话、传真、邮箱),我公司在确认收到上述内容的邮件后的1个工作日内回复询价文件。如未收到回复请用第2种方式获取。
4.2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领取询价文件。
4.3获取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7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报价。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谢绝个人汇款,售出不退。如采用汇款形式,必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文件费。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 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aolongchengxin@163.com,发送文件名称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询价资格。
5.2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9时。递交时间截止后,统一开启响应文件。
5.3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为保证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指定时间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建议各供应商将邮件发送方式设置为定时发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采购人: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李女士
电话:0451-********
邮箱:aolongchengxin@163.com
开户名称: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营口银行哈尔滨分行群力支行
帐号:558*****0051051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自行监督。
招标人: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李女士
电话:0451-********
电子邮件:aolongchengxi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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