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新校区52#体育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406001001)的质疑答复函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新校区52#体育馆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406001001)的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广西博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镇动车站小区安置房 邮编:******

授权代表:唐智 联系电话:132*****039

我公司于2023年04月10日收到贵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递交的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新校区52#体育馆工程监理服务(E450*****260034*****001)招标文件的质疑函。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我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投标人前附表,条款号10.1.1,条款名称类似项目,编列内容:总建筑面积为 ***** ㎡(含)及以上的学校体育馆项目监理项目。

事实依据:类似业绩要求限定学校体育馆项目的监理业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版)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质疑答复一:详见答疑澄清(一)

质疑事项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2 (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商务文件其他评分(满分100),评审因素总监理工程师资格(0.0~30.0 分), 评审标准④在考核期内监理的已完成或在建总建筑面积为 ***** ㎡(含)及以上的学校体育馆项目的得 10 分。

事实依据:同上述第1条。建造师属于施工类证书,不包含在本项目的监理工作《三控二管一协调》的范筹。如果这样的证可设为条件的话,以后建筑师、岩土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等都可设为条件,指向性太强,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质疑答复二:详见答疑澄清(一)

质疑事项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商务文件其他评分(满分100),评审因素总监理工程师资格(0.0~30.0 分), 评审标准④在考核期内监理的已完成或在建总建筑面积 为 ***** ㎡(含)及以上的学校体育馆项目的得 10 分。

事实依据:同上述第1条。

质疑答复三:详见答疑澄清(一)

质疑事项四: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商务文件其他评分(满分100),评审因素投标人资质情况(0.0~20.0 分),评审标准 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得 20 分。(此项满分 20 分)。

事实依据:本项目最低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应当有最低基本分。

质疑答复四:详见答疑澄清(一)

根据招投标法规定,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此答复!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桂林师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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