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粤水电粤东城际“一环一射线”YDZH8标三工区砂石料采购招标邀请招标公告
【邀请】粤水电粤东城际“一环一射线”YDZH8标三工区砂石料采购招标邀请招标公告
粤水电粤东城际“一环一射线”YDZH8标三工区砂石料采购招标邀请招标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编号:CGXM202*****001*****MATCRFQ
2.采购项目名称:粤东城际“一环一射线”YDZH8标三工区砂石料采购招标
3.采购人: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
4.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5.项目类别:货物类
6.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项目完成时间
序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规格 |
1 | 吨 | ******.******** | 天然砂(中砂 ) | 010*****001***** | 细度模数3.0-2.3 |
2 | 吨 | ******.******** | 天然砂(中砂 ) | 010*****001***** | 细度模数3.0-2.3 |
3 | 吨 | ******.******** | 碎石 | 010*****001***** | (综合) |
4 | 吨 | ******.******** | 碎石 | 010*****001***** | (综合) |
请注意:每个包件都必须投标(否则将予以本次投标废标),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内分别列出包件一至包件四的投标书及报价清单,其他内容可统一作为附件合并提交。
7.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7.1 技术质量要求:中砂、碎石符合国家检测质量标准。
7.2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甲方质量要求,用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粒性清洁的砂、石材料。
7.3 中砂质量要求:优先使用中砂,颗粒级配满足级配要求;含水率≤1%,含泥量必须≤1%,泥块含量≤0.5%;砂中不得有草根、树叶、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云母含量≤0.5%,轻物质含量≤0.5%;有机质含量必须合格,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0.5%;氯化物含量≤0.02%;砂的坚固性≤8%。具体参照项目技术指标要求。
7.4 碎石质量要求:碎石应为花岗岩,5-25连续级配,最大粒径≤25mm;含水率≤1%,压碎指标≤12%,含泥量必须≤1%,泥块含量≤0.2%;针片状颗粒含量应≤5%;石子中不得有草根、树叶、塑料、煤块、炉渣等杂物,有机质含量必须合格;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0.5%,氯化物含量≤0.02%。具体参照项目技术指标要求。
7.5 碎石的堆积密度根据采购方实验室检测,按每月出具的检测报告上堆积密度项数据为准。
7.6 质量验收:乙方所供应的砂、石,其质量符合甲方要求;材料运到甲方工地后,由甲方项目物资人员对砂石的外观、规格、含水量、含泥量、压碎值等进行验收,质量初验合格后方可接收入库。初验不合格品由乙方负责清理出场并承担费用。
7.7 数量验收:砂、石材料到达工地后,验收合格后,过磅计量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供货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方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采购方负责。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在国家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主体单位,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具备本项目货物供应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含经营范围)或全国商事主体平台查询的包含了经营范围的打印页面);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职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
6.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未满足三年的按成立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已成功报名响应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必须具备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建工集团)合格供应商库准入供应商资格;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
(4)投标人新成立的,且成立时间不足1年;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成立未满足三年的按成立开始计算);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成立未满足三年的按成立开始计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2)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请于 2023 年3月8日 10:00 至 2023年3月14日 10:00 ,以供应商账号登录广东建工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jc.gdceg.com)进行报名响应及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东建工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jc.gdceg.com,使用供应商账号登录后下载。规定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时间为准)。
四、答疑、投标、开标程序、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提出澄清要求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 10:00 前(北京时间);
(2)提出澄清要求渠道:在提出澄清要求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时,可在电子采购平台本项目“澄清提问”界面向采购人发起澄清提问要求,填写澄清提问。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澄清要求后在规定时间前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统一答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东建工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2.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 10:00 前(北京时间);
(2)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如下:
①电子版投标文件: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采购平台按规定格式清单进行报价,报价后保存报价结果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东建工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②纸质版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③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67号威尼国际大厦写字楼31楼。
3.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3月20日 10:0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67号威尼国际大厦31楼会议室。
若已进行报名登记后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邮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利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其列入《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3*****102
纪检监督:轨道公司第1党支部 020-********-89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67号威尼国际大厦写字楼31楼设备物资部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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