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立体化防控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1.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立体化防控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立体化防控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I130*****750********G01
招标内容:
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立体化防控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立体化防控平台招标人为清河县公安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一般债券),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立体化防控平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实施内容: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立体化防控平台3、供货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立体化防控平台,包含:网络安全运维保障平台、无人机系统、AR实景指挥作战平台、数据看板、移动抓拍系统、高点三维地图系统等,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2 00:00至2023-04-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使用 CA 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06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使用 CA 登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云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河县长江西街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新兴东大街251号巨业大厦西楼1701室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潘秀换

联系人:张鹏
电话:

0319-*******

电话:031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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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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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byczbdl@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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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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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邢台市新华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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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040*****0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立体化防控 智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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