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基地日光温室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实训基地日光温室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宁城县职教中心实训基地日光温室项目设计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宁政招NZZ2015-F0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城县职教中心实训基地日光温室项目已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宁城县职教中心,工程款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于2015年8月10日发布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由于报名企业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宁城县职教中心实训基地日光温室项目设计。
2.设计内容:智能温室大棚一座,长30米,宽40米;高标准日光温室大棚3座,每座宽10米,长100米。
4.项目实施地点:宁城县天义镇。
5.工期:7日历天。
6.设计费预算最高限价:64,584.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班子成员须有一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一名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项目报名时须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竞标现场资格审查方式审核,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本项目班子成员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结构师证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须提供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提供身份证和法人证书或法人证明资料。
3、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并将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在报名时同时领取。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9月8日上午8时30分前将本公告第四条要求的资料及投标文件送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室。逾期递交的资料及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9月8日上午8时30分,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室开标 ,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城县职教中心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
联系人:邢凤轶 电话:156*****060
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铁西区园林路与花园街交叉路口西侧
联系人:姜益多 电 话:****-******* 185*****740
宁城县职教中心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8月24日
标签: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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