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港新区电热水器采购 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单
报价单位(公章): 单位:元
器材名称 | 规格、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电热水器(含联至角阀的连接管件,安装配件) | 见下表 | 台 | 165 | | |
旧热水器拆除并重新安装(包含更换角阀、PPR管) | 60升 | 台 | 30 | | |
合计 | | | | | |
以上合计:人民币大写: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5年 月 日
二、产品标准:储水式电热水器
1.基本要求
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GB4706.12-20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储水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获得CCC 认证证书,且满足GB4706.12-2006 附录AA 要求。
2.节能要求
产品能效须达到国家标准GB 21519-2008《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能效2级及以上水平;
3. 环保要求
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采用聚氨酯整体发泡;
4. 内胆包用年限:内胆包用年限至少为5 年,自产品销售之日起算起;
5.整机保修2年,加热棒终身免费更换
6.技术要求
容积(L) 60,直径¢360mm, 款式:横式隐藏式安装
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
额度电压(V/Hz): 220/50
加热功率(W) :2000W
额度压力(MPa): 0.8
最高温度(℃): 75
有线遥控控制线长:5米
有线遥控控制盒为86盒,LED数码显示温度,触摸屏。
建议品牌:美的、西门子、史密斯、阿里斯顿、帅康
超出以上品牌范围的需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
三、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须提供用工合同及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原件、保修服务承诺函原件(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供保修服务承诺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外地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认定的本地服务点或销售点的证明资料)、本项目所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交至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上述材料均需随带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提供送货上门并由厂家统一现场免费安装调试。安装时分为两个时段,第一阶段进行整机安装;第二阶段在我方项目施工完成后,中标供应商需在我方通知后24小时内,再次到现场进行供水、供电后的调试方可结束安装验收工作;
4.投标人应在其竞价文件中如实、客观描述所竞价产品的技术性能及参数。采购人一经发现投标人存有与事实不符的虚假性能描述等情形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存有虚假行为的中标供应商将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及相应责任;
5.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产品保证书、认证书、及许可证明、说明书等,保证产品和材料是新生产、未经过使用的未开箱的原装原厂正品。如在交付使用前发生产品损坏和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询价单中要求的材料品牌为参考品牌,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品牌进行投标,但所投品牌的质量不得低于参考品牌的质量。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设备费、安装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运输费、印制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且需充分考虑销售环节合理的税费。本项目最高限价36.6万元人民币。本报价单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高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8.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9.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宣布后现场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凭采购单位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至海门市海门港新区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窗口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放弃收回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权利。采购单位在供应商供货并通过验收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10、售后服务:免费质保期为1年。
1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定金,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到位,需提供签收证明,并经业主组织相关专家验收通过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的95%货款,余款质保期满后15日内付清。
12. 本项目必须于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将作经济处罚及1年内取消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13、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单位签订供销合同书,并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
14、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下午14:00。
地点: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海门港新区政务中心)
采购单位:南通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栋国
联系电话:
139*****889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通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南通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兹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我公司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诚信承诺函
南通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
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
6、如中标,我单位不会放弃中标,并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7、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完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收回本项目全部投标保证金的权利,愿意被招标人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1-3年,愿意接受招标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