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灵璧县消费扶贫专馆运营商的公告
关于招募灵璧县消费扶贫专馆运营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消费帮扶行动部署,进一步推动消费帮扶工作做深做实,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营”原则,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拟在我县商贸流通企业中招募灵璧县消费扶贫专馆运营主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招募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注册地在灵璧县的商贸(有限)公司
二、政府提供的支持
1、政府提供灵璧县消费扶贫专馆场地。
2、政府提供我县已认定的扶贫产品制造商名录和已认定的
扶贫产品目录,保证所有扶贫产品的生产厂家与其签订委托书并按照商定的供货价格优先供应。
三、运营主体责任和义务
1、运营主体对县消费扶贫专馆具有专营权,按照要求对县消费扶贫专馆进行装修装饰,室内展柜(台)能够满足不同消费扶贫产品的摆放需要,费用自理。
2、运营主体要在全县20个乡镇(开发区)大型商超设立不少于20个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专区要设立在显著醒目位置,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贴上“扶贫产品销售专区”标识,同时要有与商超签订合作协议,所有费用由运营主体承担。
3、按照“专馆带动、专区运营”的要求,运营主体全面负责专馆及专区的正常运营,以专馆为主体,辐射带动专区运营,及时组织补充货源,不得出现断货、缺货现象。
4、专馆及所有专区必须全部摆放认定的扶贫产品,不得摆放其他商品。
5、运营主体需缴纳2万元保证金,协议期满后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6、运营主体要安排专人负责专馆及所有专区的销售数据统计工作,按照灵璧县商务局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数据。
7、运营主体全面接受乡村振兴、商务、市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有以上意向的商贸流通企业(县商贸协会负责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5:30到灵璧县商务局办公室报名,适时组织磋商,商定运营主体。联系人:刘益科,联系电话:177*****178。
???????????????????????????????灵璧县商务局
??????????????????????????????????????????????????????????????????????2023年4月14日
标签: 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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