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门头沟区雁翅镇清白口村文化活动室改造招标公告
市门头沟区雁翅镇清白口村文化活动室改造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的委托,对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清白口村文化活动室改造项目(MC2015-72)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经报名被邀请投标公司如下:
1、北京碧鑫水务有限公司
2、北京翔鲲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3、北京金河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4、北京金汇利建筑工程公司
5、北京奕通宏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请被邀请单位,按投标邀请书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招标活动。
附件1投标邀请书
附件2确认通知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24日
附件1
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清白口村文化活动室改造项目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清白口村文化活动室改造项目(MC2015-72)(招标编号)已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MTGXM-********4227采购详细计划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清白口村文化活动室改造项目(MC2015-72)
招标内容:雁翅镇清白口村文化活动室改造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雁翅镇清白口村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
财政批复资金:548523.00元,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超过工程预算资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再在建工程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采购中心104房间 携带投标邀请书及确认通知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领取人身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需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9月14日9时30分,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5.2 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一供应商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二人。
5.3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为原件,应有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内容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完全一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未按5.2、5.3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网》、《》、《 中国财经报》上发布。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供应商须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整
6.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网银转账 、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5年9月10日(含)前将款项交到指定帐户(以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清白口村文化活动室改造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
6.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5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供应商须持投标保证金交(汇)款凭证到
“投标保证金核查处”核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提交投标保证金后请与采购中心财务(***-********)联系,确认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
6.6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资金往来发票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联系人联系办理退还手续。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付家台村
联系人:彭德东 邮 编:102300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联系人:任红兵 电 话:***-********
传 真:***-******** 邮 编:102300
网 址:http://www.bjmtgcg.cn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
2015年 8月24日
附件2: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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