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塘镇公园路、银杏路改造提升工程祝塘镇公园路、银杏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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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塘镇公园路、银杏路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祝塘镇公园路、银杏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祝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阴祝塘备〔2023〕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永昌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祝塘镇公园路、银杏路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祝塘镇。

2.1.2建设规模:本次项目为江阴市祝塘镇公园路、银杏路改造提升工程,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已建成多年,局部路段水泥混凝土路面有纵横向裂缝、破碎板、沉陷等病害,个别病害严重路段进行过水泥砂浆灌缝、修补等处理,现状道路在使用功能和美观上均已不能满足目前的需求。现拟在现状路面上加铺沥青混凝土,进行路面的白改黑改造改造内容为:(1)老路面直接加铺沥青混凝土:原车道部分(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清扫修补(必要时用水冲洗),水泥板块间纵横缝及板块裂缝进行清理,除面层表面的松散碎屑、油迹,剔除接缝中失效的填缝料和杂物,用加热施工式填缝料(高弹性型)灌缝,然后喷洒粘油层,再纵横缝铺贴聚酯玻纤布(每侧跨缝0.5m),保证其平整,密实牢固。聚酯玻纤布铺设完毕后,其上满铺玻纤格栅,再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2)老路面修补后加铺沥青混凝土:原车道局部破损严重处及开挖沟槽部位切缝挖除,先用轻型压路机碾压开挖后的原路基,再采用≥20cm C30 砼浇筑至老路面顶,如不满足要求,则通知勘察、设计人员现场确定对老路基的处理方案(3)沿线接头、雨水井、电力井等沟道进行抬高处理(4)道路全线老市政排水检查井井框盖按加铺厚度进行抬高处理;银杏路增加单篦雨水口(球墨铸铁框盖)接入已建雨水井;公园路在西侧拓宽 1.4m 行车道,其下新建钢筋砼盖板截水沟,过路管采用 dn250PE 管,大宅浜桥南桥堍增设钢筋砼盖板截水沟,道路雨水经截水沟排入大宅浜河(5)公园路(大宅浜桥~镇北路)西侧人行道挖除重建,采用透水砼面层,新建绿化隔离带行道树保留、路灯废除(路东侧新建)、标志牌保留,侧分带两侧采用石材立缘石;银杏路(银杏花苑~镇北路)西侧拓宽新建人行道,采用透水砼面层(6)立缘石:银杏路全线立缘石更换,采用预制混凝土材质;公园路全线立缘石更换、新建,采用石材材质(7)重新划分路侧停车位,规范停车。主要工作内容为:公园路:摊铺沥青混凝土3857m2,新建人行道1106m2,围墙出新388m2,新建截水沟220m,更换桥梁仿木栏杆30m,更换桥梁伸缩缝20m,新建路灯9盏,路灯更新3盏,新建绿化353m2;银杏路:摊铺沥青混凝土3076m2,新建水性RPT彩色防滑路面388m2,围墙出新224m2、新建绿化548m2。

2.1.3合同估算价:约34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 5 10 日,

竣工日期:2023 6 28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R自2021414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自2022414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20231 14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4 14 1700 分至20234 27 14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至“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http://jiangyin.etrading.cn)”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会员系统登录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元,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注明:保证金只能使用电子保函)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元整。

5.3电子保函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4 27 14 0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乡镇专栏-通知公告”和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http://jiangyin.etrading.cn)网上发布。

10. 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所有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若CA无法登陆系统,需要进行会员注册,并绑定CA锁。

4)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已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阴市永昌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江阴市祝塘镇景阳路10号 地 址:江阴市朝阳路55号西单元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华先生联 系 人:史雪锋

电 话:0510-********电 话:051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20234 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改造提升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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