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起降引导分系统需求公告
无人机起降引导分系统需求公告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二)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量或测量体系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三)具备相关系统/产品研制经验,具有系统级研制、集成、开发、试验等能力。(四)具备CCAR23部或25部飞机的部件或系统级有人驾驶飞机适航取证经验和/或无人驾驶飞机部件或系统级适航取证经验。(五)具有按照DO254和/或DO178B/C进行产品研制及适航取证的经验。";
一、需求描述
(一)产品名称:无人机起降引导分系统
(二)产品简介:
(1) 功能
无人机起降引导分系统包含起降引导卫星差分地面分系统和/或起降引导雷达地面分系统和/或微波着陆地面分系统和/或激光引导地面分系统等组成,分别给飞机提供卫星差分信号和/或毫米波雷达和/或微波着陆和/或激光引导等起降信号,具备无人值守能力、具备与地面控制站连接能力、实现飞机平台的起降引导等
(2) 适航审定要求
应满足的适航规章为《大型货运固定翼无人机系统专用条件》中的相关条款。
二、资格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
(二) 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量或测量体系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三) 具备相关系统/产品研制经验,具有系统级研制、集成、开发、试验等能力。
(四) 具备CCAR23部或25部飞机的部件或系统级有人驾驶飞机适航取证经验和/或无人驾驶飞机部件或系统级适航取证经验。
(五) 具有按照DO254和/或DO178B/C进行产品研制及适航取证的经验。
三、对接时间、地点、方式及联系人
(一)时间: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15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街道友协大街15号)
(三)方式:线下对接;
(四)联系人及电话:赵云雷 186*****027
四、对接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采购需求登记表(附件1);
(二)授权委托书(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企业证书复印件。
五、对接要求
对项目有意向,或有疑问的将“四、对接时需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提供PDF版和采购需求登记表可编辑WORD版文件,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188*****560@163.com。
采购人对相关疑问将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或视情组织集中对接答疑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信息发布
仅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委托方: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鹏
电话:188*****560
(本项目采用线下对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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