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醪桥都陂农业科技园段一标段招标公告
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醪桥都陂农业科技园段一标段招标公告
吉水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醪桥都陂农业科技园段
招标补遗(答疑)书——0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于2015年8月14日在相关网站发布了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因9月3日放假,投标截止、开标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作出如下修改:
(1)原本项目(1、2、3标段)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3日10:00”时,现在修改为:“2015年9月7日10:00时”;
(2)原本项目(1、2、3标段)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日17:00时”,现修改为:“2015年9月6日17:00时间”。
(3)原本项目(1、2、3标段)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不变,即: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9月3日。
2、原本项目(1、2、3标段)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项目工程总量的 15% ……”,现修改为:“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项目工程总量的 10% ……”;
3、原本项目(1、2、3标段)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经审计结算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5%,余5%作为质量保留金,……” ,现修改为:“……经审计结算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0%,余10%作为质量保留金,……”;
4、原本项目(1、2、3标段)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4质量保证金:“删除本款全文,并代之以“经审计局审定金额的 5% 作为质量保留金,质量保留金待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现在修改为:“删除本款全文,并代之以“经审计局审定金额的 10% 作为质量保留金,质量保留金待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5、对原招标文件控制价(G值)、工程量清单及要求作出如下修改及补充:
(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主要项目编制单价分析表,并将单价分析表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编制或未上传的,在评标过程中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废标处理。主要项目具体如下:
①一标段:C15砼衬砌渠道。
②二标段:C15砼衬砌渠道、C15砼基座、C20砼蓄水池、C15砼预制块(厚8cm)。
(2)三标段原G值为:“0元”,现修改为:“168518.88元”。
(3)原三标段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编码 工程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9 ********2011 TF25-005比例注肥泵(不含肥料桶) 套 2 18564 控制单价
1.2.5 ********2017 悬挂式行走水肥一体化喷灌车 套 1 131390.88 控制单价
现修改为:
序号 项目编码 工程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1.9 ********2011 TF25-005比例注肥泵(不含肥料桶) 套 2 18564 37128 固定报价
1.2.5 ********2017 悬挂式行走水肥一体化喷灌车 套 1 131390.88 131390.88 固定报价
6、原本项目(1、2、3标段)招标文件其他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书为准。
吉水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部
201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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