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土地整治第三期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2011年土地整治第三期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淇县2011年土地整治项目第三期工程

设备招标公告


淇县2011年土地整治项目第三期工程已经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到位。项目由淇县土地整治重点项目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实施,现己具备招标条件,特对该项目第三期工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淇县北阳镇、西岗镇及朝歌街道办。

2、招标内容:水泵采购及安装、供电设备采购。

3、投资估算:本片区约2100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设备采购(安装)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运至指定地点,10内安装完毕。

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共划分为5个标段,分别为:

第1标段:北阳镇水泵采购及安装。

第2标段:西岗镇、朝歌街道办及一期配套未招标部分水泵采购及安装。

第3标段:北阳镇1区供电设备采购。

第4标段:北阳镇2区供电设备采购。

第5标段:北阳镇、朝歌街道办供电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1—2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0万及以上的专业制造商,须按要求从企业基本账户转交资信金。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在有效期内。

3、须具有省级以上泵业协会质量检测鉴定委员会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4、具有省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省级以上泵业协会颁发的水泵供应及配套工程安装叁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5、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或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及以下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报名。

6、投标单位应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7、一个投标单位可投报该三期整个项目的任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标的较大的一个标段。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3—5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2000万及以上的专业制造商,须按要求从企业基本账户转交资信金。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在有效期内。

3、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截止投标报名截止日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或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及以下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报名。

5、投标单位应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6、一个投标单位可投报该三期整个项目的任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标的较大的一个标段。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设备招标

A投标企业报名申请书;B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C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审查原件后留存2份于报名处。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其他相关资质证书、证明在评标时由评委会一并审查。

五、公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

2、报名时间:公告期限工作日内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

3、报名地点: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淇县东环路南段路东)。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800元/份,技术资料、光盘等均包含在内,以上费用招标报名时由代理机构直接收取。代理服务费、场地使用费,在招标结束后由招标人从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代扣支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企业报名申请书。


招标人:淇县土地整治重点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平女士

电 话:****-********187*****086

2015年8月24日

附件:


淇县2011年土地整治项目第三期工程

设备投标企业报名申请书


淇县土地整治重点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经研究工程招标公告,我方决定投报设备 标段。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我方法人代表委托人为 (身份证号: ),电话 ;我方承诺:

1、已经详细审阅了全部招标公告的内容,完全理解并履行相关义务。

2、保证投标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如存在失真、失误,无条件放弃投标资格。

3、我公司保证按规定从企业基本账户足额转交投标保证金和企业资信金,并保证按时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逾期到账的,无条件放弃投标资格。报名该三期整个项目两个标段的,如任一标段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资信金,自愿放弃所报两个标段的全部投标资格。

4、我方保证法人代表委托人为我方正式职工,并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

5、所投标段为我方仔细研究后慎重决定的,如出现更改,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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