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遴选《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医药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立法项目法律机构的公告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遴选《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医药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立法项目法律机构的公告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遴选《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医药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立法项目法律机构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工作进程,优质高效地完成《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医药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立法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

海南省范围内,具备制定《对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医药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的相关法律机构。

二、相关要求

1.有相对独立的立法部门或专业团队,有与医疗或中医药相关法律专家,具备丰富的法规制定经验,有较多的立法成果。

2、了解海南省中医药发展基本状况,掌握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政策,并能有效运用完成《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医药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起草与及其相关工作。

3、能够组织中医药、产业发展等相关领域的法律专家对本条例进行修改、提升、完善等工作。能够有效开展与各级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等工作。

三、请有意向的法律机构将机构于27日(截止日期)将报名函发送至邮箱hn********@163.com。 机构简介及报价函加盖公章密封后于28日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216室,联系人及电话:林少兰180*****407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发展 法律机构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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