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示范工程-锅炉MGGH改造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示范工程-锅炉MGGH改造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示范工程- 锅炉MGGH改造总承包工程的中标人。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欢迎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8月24 日至8月28 日。

一、工程概况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锅炉为美国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制造,锅炉的型式为亚临界、一次再热、自然循环、平衡通风、单汽包、半露天煤粉炉。
为满足国家最新环保要求,解决电厂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烟气“白烟”现象,本期改造工程为#2机组锅炉新增1套MGGH换热系统,包括电除尘器入口4台烟气降温器、湿式除尘器出口1台烟气再热器设备、循环水系统、蒸汽加热系统及其它辅助设备和相关的土建电控方面的改造。
二、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建造,本次招标的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2机组锅炉MGGH改造的系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作、供货,施工安装、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保温、检修、厂内运输、起重、土建、调试及性能考核试验指导、相关培训服务及本工程所有接口安装及安装过程对原装置的修复工作等。

三、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示范工程-锅炉MGGH改造总承包工程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不接受联合体形式、中间商投标。投标方需具备省级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及以上设计资质。

(2)MGGH烟气降温器、金属材质烟气再热器换热模块制造组装分包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相关部件)资质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级资质。蒸汽加热器制造组装分包商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级资质。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方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其分包商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定义:1人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火灾事故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事故)。

防腐施工应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完成过300MW及以上机组湿电防腐施工或600MW及以上机组脱硫吸收塔、烟道防腐施工的业绩,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定义:1人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火灾事故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事故)。

(4)投标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投标方的业绩条件

投标方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机组MGGH同类技术烟气降温器及烟气再热器的投运业绩或600MW及以上机组同类技术的MGGH烟气降温器及烟气再热器合同业绩,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

投标方应提供与本工程同类技术的业绩文件,包括MGGH改造单位、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改造后性能验收报告、环保验收报告等。(同类技术定义:烟气降温器安装在电除尘前、烟气再热器安装在脱硫系统后)

投标方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报名时须携带合同原件核查)、用户报告、第三方性能试验报告、业主证明原件等。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方保留对投标方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6)本工程MGGH改造应采用先进的、成熟的并在同类型机组中有良好运行业绩的工艺,投标方还应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技术支持的文件(可在投标时提供):

若投标方已经引进了技术支持方的MGGH核心技术,应提交技术引进(转让)协议的复印件(应反映技术转让内容、期限等主要内容),并对技术支持方在本项目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作出详细说明。

若投标方与其技术支持方在本项目采用项目合作形式(未转让技术),则技术支持方应负责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性能保证。投标方应提交其与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副本),列明投标方与其技术支持方在本项目的合作方式及工作范围,并由技术支持方出具承诺函。

(7)投标方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须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8)投标方(包括其分包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提供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在投标时提供),且现金流充裕,资产负债率低于80%。

(9)企业(包括其分包商)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

(10)投标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附属机构)有关联。

(11)同一母公司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属于该母公司的所有参投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的投标。

(12)投标方需对本项目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或直接转让的知识产权,招标方不接受非直接转让知识产权或委托代理形式的产品参与投标。

(13)投标方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有一级建造师资质,具有担任过火电厂300MW及以上机组环保工程安装、改造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的业绩。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四、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

(2)、投标文件中无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和/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

(4)、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除招标文件要求外),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5)、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存在重大偏差。对本条款而言“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合同条款且无实质性偏差(如付款方式等)。

(6)、投标方资质和业绩条件未达到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方未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进行投标,或投标文件缺少重要章节内容,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至少包含招标技术规范中特别标注的内容)

(8)、投标方投标方案中主体工程施工进度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实质性重大偏差的。

(9)、未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

(10)、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2015年9月18日上午10: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方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的账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
帐 号:****************140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投标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原件,否则报名不予接受,不具备购买招标文件资格。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8月 27日至 8月31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005室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招标方: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八里镇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易大厦

邮政编码:225131
邮政编码:210009

联 系 人: 贾国庆
联 系 人:踪工/辛工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传 真: 025- ********

电子邮件:********01@qq.com">********01@qq.com
电子邮件:********08@qq.com">********08@qq.com

2015年8月24日

2015年8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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