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28号财源大厦A座1单元18层南2号

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28号财源大厦A座1单元18层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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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28号财源大厦A座1单元18层南2号交易机构: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HA2023DF******监测编号GR2022HA*******-2
标的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28号财源大厦A座1单元18层南2号 转让底价(万元) 231
挂牌日期2023-04-14挂牌截止日期2023-04-27
资产概述
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28号财源大厦A座1单元18层南2号
资产包概述
转让标的位于郑州市政七街28号财源大厦A座1单元18层南1号、南2号、北1号、北2号共四套房产,建筑面积共计1156.88平方米,钢混结构,成套住宅,建成于2007年,已用年限15年。该四套房产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以上4套房产分标的单套转让。
标的资产信息
房产具体信息
房产证号**********地址金水区政七街28号
建筑面积289.22平方米建筑结构 
建成时间已用年限 年
配套设施暂无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3-04-14
挂牌公告期11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转让房产以现有状况进行交割,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以房屋现状进行实物移交,将房屋有关权属证明及房屋钥匙移交给受让方。交割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及相关手续费,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由受让方及转让方各自承担。2、意向受让方应详细了解并确认自身符合国家、郑州市现行有效的购房资格等相关政策,同时应承担购房政策变化所导致的相关风险。3、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在资产租赁情况如下:河南省豫铁投资有限公司(出租方)与河南足力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河南科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将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28号财源大厦A座1单元18层四套房产共计建筑面积1156.88平方米出租给其办公使用,租期为1-2年。合同一财源大厦A座1单元18层69号和合同二财源大厦A座1单元18层68号房产租赁合同到期,房屋现状为空置。合同三财源大厦A座1单元18层67、70号,面积578.44平方,合同于2023年8月31日到期,每套年租金10.55万元。4、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若非原租户的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转让方将于30天内配合受让方完成房产交接,并由受让方自行处理与原租户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相关事宜,继续按照转让方与原租户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执行,自受让方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完成之日起之后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取得。5、本次房产转让,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租户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并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参与报名,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6、意向受让方可以单套购买也可多套购买房产。7、该房产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交至合同签订之日止,合同签订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8、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进行实地踏勘。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标的资产实物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相关资料、《评估报告清单》与实物现状不符、不了解标的资产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和瑕疵、不清楚存在潜在其他费用为由,向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责任。9、房产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请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100万元受让保证金。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和拍卖佣金;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 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 5 日工作日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3、非因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意向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全部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 2 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5)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6) 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拍卖
处置方案竞价专场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null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其它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河南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五里堡街道中原路108号(交通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扬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暂无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169******P
经营规模中型
内部决策情况董事会决议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王兵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159*****100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qq.com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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